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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保房管局扎实推进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来源:驻市住保房管局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3:08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市住保房管局在切实增强局党委主体责任意识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措施,着力提高局属各单位党支部(总支)的贯彻力执行力,通过“三个结合要求”、做好“两篇文章”,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结合年度总结报告,要求局属单位报告党支部(总支)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暨在年终各单位上报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的同时,要求上报单位党支部(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重点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局有关规定、反对“四风”、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情况进行报告。

  二是结合年终述职述廉述德,要求局属单位党支部(总支)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暨在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的述职述廉述德大会上,要求各单位党支部(总支)负责人对个人履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报告,重点对本人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管理干部职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亲自部署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要求等情况进行报告。

  三是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党支部(总支)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评议。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过程中,通过谈话了解、问卷调查等途径,对各党支部(总支)履行主体责任和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解。局机关党委会同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等相关处室组织人员,综合报告情况和了解情况,对各单位进行了认真评议。

  四是做好宣传发动的文章。局党委书记周先木先后在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局系统2014年度工作会议上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了深入解读,对各党支部(总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全面部署。局办第一时间将中央、省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最新精神和相关领导的系列讲话通过内网办公系统发至各单位,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五是做好建章立制的文章。驻局纪检组监察室根据市委办发[2014]22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纪委有关要求,已牵头起草了关于实行局属单位党支部(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下一步拟提交局党委研究并正式发文。办法将对局属各单位党支部(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形式、报告内容及专题听取汇报等问题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