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近期修订印发了《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就追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力,作风不正,纪律不严,形象不良,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行为相应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办法规定,实施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并举,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相结合的原则。办法将15种作风效能问题情形纳入了问责范围,涵盖了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行政、群众意识、廉洁从政、公务节俭、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方面面。并坚持有诉必查、有案必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行为情节分别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告诫,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解聘或辞退处理,并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办法还规定,工作人员或处(科)室、单位被全市通报批评,或被委系统两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取消所在处(科)室、单位评优评先资格。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全市城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作风效能建设,把它摆到了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2013年,市城管委和各区(管委会)坚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突出纪律督察重点,注重强化科技督察,保持纪律督察高压态势,取得新成效。据统计,全年市区两级城管部门累计对26029人次的执法(协管)人员、2996辆次的执法车辆、1397个次的执法中队(机关、窗口)进行了督查,共发现156个各类作风纪律方面的问题,全部落实了整改,并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与前年相比,市城管委督查机关发现问题的总数减少了64.7%。
今年2月起,江干区城管局专门从基层各中队抽调人员成立了一支12人的综合督查组,对全区各执法中队和人员的队容风纪、行为规范、街面管控秩序等方面实施全天候督查,纠正各类违纪违规行为,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街面管控成效。截至3月底,督查组除了对局属12个中队98人次实施督查外,还对采荷、凯旋等4个街道中街面管控秩序问题较多的23个点位进行了10次夜间重点督查,将督查到的200多个街面序化问题进行了及时督办,通过加强协作、联合执法等形式凝聚执法合力逐个破解。
为治理庸懒散,增强责任心,建德城管局乾潭、大同中队从年初起在中队大院内设立“曝光台”,一旦在督查发现中发现队容风纪不佳、路面管控不力等问题,就毫不留情地予以曝光亮相。截止3月底,乾潭、大同中队累计开展督查56次,曝光问题137个,限时整改135个,超时整改2个,问责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