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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深入落实“三转”要求
来源: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3:09

  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以“构建惩防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三项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省纪委全会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

  一、构建惩防体系。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交通工程领域廉政工作,促进交通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制定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2014-2017年工作意见》。

  二、落实主体责任。“三转”必须先转主观思想,再转实际工作。去年以来,驻局纪检组通过会议统一思想,走访基层破除固有思维,在“三转”上做到思想共鸣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党委负责人转交“责任棒”,要求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做到“一岗双责”。今年以来,驻局纪检组根据各职能处室分工,与交通运输局内部各个处室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对接,明确了各处室岗位主体职责和驻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三、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做好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工作。对群众来信做到件件有落实,对一些群众反映的突出情况,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提出改进建议,对工作态度差、不负责任的开展诫勉谈话,违反党政纪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二是进一步规范系统干部问责和谈话制度。为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全面、正确履行职责,驻局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和交通运输系统特点,制定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和《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党员干部谈话提醒教育的实施意见》;三是继续开展机关作风效能监督检查。驻局纪检组续聘和新聘了行风监督员,并坚持以每季度一个重点对交通运输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行风效能暗查暗访,并及时反馈、通报检查情况,驻局纪检组将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四是开展政府投资工程的专项监察。5月份,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处、建设管理处对杭州汽车高级技工学校改扩建工程和富春江船闸改扩建工程两项市政府投资工程进行了专项监察,检查对照《杭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办法》对两项工程招标、建设、资金使用、档案管理等十项制度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为系统内有关单位规范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起到了一定的警示、督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