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市财政(地税)局召开2013年度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汇报会,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胡飞龙,局党委班子成员,副局长级领导干部,巡视员、副巡视员,市纪委派驻机构管理室和发改委片组的监察室主任,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全体成员、局机关纪委书记,局属各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以及我局服务对象、行风监督员、市“两代表一委员”等共65人参加了评议。
会上,市财校、稽查一局、纳服局、开发区分局4家局属单位就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现场述职,10家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书面述职。金翔局长代表局党委就全市财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认识再提高,切实增强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二是重点再突出,细化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曝光再有力,切实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四是制度再完善,建立健全财税特色的惩防体系;五要支持再到位,全力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胡飞龙对市财政(地税)局党风廉政建设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就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思想认识要抓紧跟上;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将责任和担子一起挑起来;三是作风建设要毫不松懈地抓下去。各位评议代表还对我局14家单位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评议,并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