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富阳市常用行政权力清单在该市政府官网公示,共晒出1534项常用行政权力,征询社会各方意见,这是全国首份公示的县域权力清单。自今年1月省政府确定在富阳市开展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富阳市紧密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制定的工作方案,按照“县域行政权力配置要实现全省统一标准”的要求,扎实推进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
一、开展清权厘权,厘清部门职责。创新设置了以原始行政权力、常用行政权力、非常用行政权力等3个分类标准作为权力清单基本框架体系。制定《关于清权厘权、减权简权工作要求及指导意见》、《市权力清单制度试点部门职责清理工作方案》,按照职权法定、市场自主、社会自治的原则,开展权责清理。经过本次清权厘权,原始行政权力从2008年的7800多项削减到6000余项,削减幅度达23.1%;常用行政权力从2500多项削减到1534项,削减幅度达38.6%,为实现行政权力“能减则减、该放尽放”打下了扎实基础。同时,针对市场主体准入登记制度、“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研究相关措施。
二、开展减权简权,简化权力流程。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应管善管、能快则快”的原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或原法律法规依据被废止的行政权力,一律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行政权力,予以严管;对基层行使更方便、更有效的行政权力,以委托授权等方式下放基层行使;对内容相近的行政权力,予以合并;对多部门共同行使的同一行政权力,明确一个行使主体。通过合理的配置,将政府部门有限的管理资源高效利用于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挥政府管理职能的最大效率。
三、开展确权制权,规范权力运行。对确定保留的各项行政权力,按照“授予有据”的原则编制清单,确定名称、界定内容、统一编码,通过政府及其部门职责的变更、转移、调整等途径,落实责任主体,界定职责范围,确保政府及其各部门权力界定明晰、公开透明、配置科学。科学编制每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权力运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和问责制度,确保权力行使的每一环节过程可检查、结果可监督、责任可追溯。建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的监督机制,确保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多方监控,全面实现权力阳光运行、惩防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