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起,区委各巡察组分别进驻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一届区委第四轮巡察。
本轮巡察将派出4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对米市巷、大关、长庆、潮鸣4个街道党工委及十五家园、柳营、沈塘桥、大塘巷、知足弄、艮园、南苑、西一等8个社区党委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将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精神,坚持“三个聚焦”,重点关注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中长期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省市区关于“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关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落实情况;上一轮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单位领导班子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情况,落实公职人员防逃、法治拱墅建设、食品安全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和党建带团建及队建、落实法制监督和基层减负工作情况;以及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重点检查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情况;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执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社区“三资”管理、工程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民办事及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方面的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等方面的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方面的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基层组织换届纪律方面的情况;以及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立了专门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区委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