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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全面提速增效行政审批
来源:拱墅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3:06

  近年来,拱墅区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不断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创新政务服务机制,进一步缩短了审批时间,转变了政府职能,提高了行政效率,提速增效成效显著。于2012年10月9日启用新的区行政服务中心以来,累计受理857708件事项,办结856851件,办结率连续12个月保持99.9%以上。各进驻部门提速项目108项,提速50%以上的54项。主要做法:

  一、创新审批程序。规范办事流程、严格办事程序,完善审批机制。一是窗口件网上公示查询新机制。对窗口受理件,由工作人员做好二次录入工作,及时有效录入网上平台,做到网上交流、网上跟踪,群众随时可查、可看,知晓审批项目进展情况。开通各窗口微博,及时提供受理公示制情况咨询。二是网上办事大厅受理件跟踪制。注重推进网上办理,落实网上受理件实时跟踪制。实行“网上申报、内网受理、远程审批、网上反馈”,向社会、企业和公众提供便捷在线服务。建立网上预警系统和“电子监察”功能,全面、直观反映各项网上审批项目全程运行情况,对于即将到期审批件,亮灯提醒,确保实现限时办结要求。三是审批服务事项督导调研制。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其有效运行;对“一站式”服务情况进行实时实地检查;对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有效监督,责任层层落实。深入街道、社区一线,对审批事项清理和权限下放事项积极调研,认真核实。同时,采用随机问卷、抽样问卷和意见箱等形式,确保改革步骤积极、稳妥推进。

  二、完善审批体系。坚持“知民心、解民困”服务理念,紧抓提速增效不松懈,坚持完善审批体系,降低群众办事成本,打造高效服务平台。一是坚持便民服务机制长效化。根据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加强三级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做好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已建70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协调推进22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能下放到街道审批的事项尽可能下放,对暂不能在街道审批的事项,由街道实行初审。推进社区、街道、区服务中心三级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网上交流,服务效率明显提升。二是坚持审批事项清理常态化。截至目前,共清理规范341项,其中清除不合理、不规范非许可事项30项,清理后全区共有审批事项311项,做到“依据清、事项清、数量清”。下一步将建立《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动态管理库》,并将库中行政审批项目纳入中心统一受理和办理。更新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及时对外明细公示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等,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坚持人员管理人性化。加大力量投入,及时掌握所有窗口新进人员花名册,严格“专业化”管理,开展专业知识讲座、业务培训,提升新进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开展“服务标兵”和“群众满意窗口”等先进评比,鼓励岗位创新。及时了解新进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情况,组织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关心其个人成长,开展集体活动,以人性化管理促服务质量提升。

  三、打造审批品牌。一是继续完善企业代办制。强化责任落实,将项目代办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人,把年度工作落实到天,锁定目标,强化职责。突出重点项目,加强对列入市重点、区重点和区领导联系的重大项目走访调研和跟踪协调,做到专人跟进、加快办理。优化服务环境,联合各部门,推进审批骨干力量队伍建设,对项目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指导和协调。邀请部分单位到现场办公,突破项目难题,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二是继续开通居民服务直通车。创新服务理念,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启部分项目审批“直通车”,主动上门为相关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大力开展直通车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街道、社区楼道信息栏、社区宣传窗等平台,把政策落实到社区,让更多群众知其权益。三是继续实施弱势群体帮扶工程。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向纵深发展。推进老年人“夕阳红工程”,深入社区、敬老院、医院宣传老年人维权;启动妇女儿童“关爱工程”,普及法律知识,开展广场咨询;狠抓农民工“维权工程”,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降低援助门槛,实行优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