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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推进“效能指数”促使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来源:富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3:03

  近年来,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质量,促进审批服务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富阳市推行“行政审批效能指数”工作机制,提高了服务窗口“治庸、治懒、治散”的自觉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有力地促进项目集中、职能集聚,项目进驻率从81.6%提高到96%,授权窗口“一审一核”率从66.7%提高到83.3%,平均承诺时间从考核前的7.56天压缩到5.2天,比法定时间压缩达70%以上,承诺件实际平均办结时间从考核前的4.48天提高到1.15天。

  一、创新评价办法,服务效能指数化。制定出台《富阳市行政审批效能指数考核办法(试行)》,将窗口审批效能按动态指数与常态指数进行量化。采取业务科室量化考核、窗口负责人共同参与评查、办事群众进行抽样评议回访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动态指数每月一考,按分排位,结果公开;常态指数每年考核一次,结果纳入富阳市委、市政府对市级机关的年终综合考评。

  二、细化考核内容,指数排名公开化。制定下发《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对象电话、信函回访实施办法》,采取一事一评、抽样评议、网上评议、电话回访、综合评议等方法,对窗口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规范、服务效能和工作纪律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公开化、立体式评价,将评判权交给办事群众。同时,发挥行政审批效能指数动态监督功能,对当月效能指数、累计积分和年度效能指数在《富阳日报》每月进行排名,主动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三、实行三级预警,结果运用规范化。月度考核结果实行三级预警,对月度考核排名末五位且效能指数低于90分的分别给予口头提醒、黄牌警告、红牌警告。有两次黄、红牌警告的,对该审批窗口及行政许可科科长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处理。全年红、黄牌累计三次以上的,对该部门分管领导和行政许可科科长给予效能告诫处理,并要求该部门分管领导到窗口坐班,直至解除黄、红牌警告。同时,与单位年终考核及干部年终奖金挂钩,按照不同的处理结果,扣除相应的考核分值及年终奖金。

  四、严肃追究问责,监督检查常态化。加强对窗口服务检查和审批案卷抽查,一经查明存在效能问题,严肃处理。如考核发现某窗口审批过程弄虚作假,即发出《效能整改意见书》,并按规定进行红牌警告并扣除相应考核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