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好“入口关”。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三种保障对象统一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逐步实现统一分配管理。把保障性住房纳入全区阳光工程网,建立“保障性住房阳光受理”入口,分别设“公共租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转公共租赁房”四个办事版块,方便群众网上办理。明确分配的人群范围,确保起点公平。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对象“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公共租赁住房覆盖面扩大到中心城区就业的常住人口。截止2013年11月,全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1003户,通过审核974户;廉租住房申报159户,通过审核154户。
二是把好“审核关”。严格按照“二审两公示”的程序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即经过市、区两级审核以及社区在户口所在地、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媒体和政府网站两级公示,筑牢公平分配的“第一道防线”。同时建立了住建、民政、劳动、公安、税务、社保等部门的联合审核制度,通过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户籍、证书等联合审核的情况反馈,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度。
三是把好“现场关”。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在公证处及部分申请人员的监督下,采取公开电视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的顺序。“配售配租”现场全程录像,并邀请市人大、政协、监察等部门现场监督,保证结果公平。
四是把好“使用关”。加强使用监管,完善退出机制,对违规出租、出售、闲置保障性住房的行为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坚决采取措施收回住房。建立保障对象的年度复核制度,根据收入等条件发生变化定期调整。同时,完善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受理群众投诉,有效提升执法检查力度,全年查处经济适用住房违规 4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