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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纪委念好“三字诀”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来源:淳安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3:03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以来,淳安县纪委通过与乡镇纪委联动、与组织、民政、农业等部门紧密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以严格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一、谋划求“早”。一是组织领导早。成立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常务副书记为副组长,政法、信访、公安、检察、法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组织换届违法违纪查处组,县纪委抽调专人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办公室违法违纪查处组坐班。由各乡镇纪委牵头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矛盾纠纷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还明确各乡镇纪委书记为村监会换届选举的第一责任人,要求认真履职,把好关、选好人。二是宣传教育早。各乡镇通过宣传栏、标语墙、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开展换届纪律宣传,举行选前集体谈话、签订纪律承诺书、发送提醒卡和提醒短信等活动,力争做到换届纪律人人知晓。举办两期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业务培训班,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方法步骤、工作重点和相关制度进行培训。二是财务审计早。换届选举启动之前,县纪委会同农办、民政局联合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审计工作,对村干部任职期间的农村经济收入、农民收入增长情况、村级公益事业发展等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村级组织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报告报县纪委备案。

  二、监督求“严”。一是严格工作目标。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村监会换届选举指导手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任职条件、组成职数,明确选举中的各类程序,并对资格联审、选举投票、计票、唱票、监票等细节问题作出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增强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试点前县纪委就会同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下发转发了《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的通知》、《浙江省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暂行办法》,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县纪委根据常委联系分工制度,分四个督查组对村级组织换届选风选纪进行专项督查。各乡镇(青溪新城)纪委抽调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群众代表等组成的巡回督查组(观察员),对所辖的各行政村开展选风选纪情况监督检查。三是严把资格审查。县委成立了由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资格联审机构,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开展候选人(自荐人)资格联审工作的意见》,严格把好入口关。县纪委专门配备人员,专职负责村级组织换届资格审查工作,要求以细致、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准确做好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联审。

  三、查处求“快”。一是对群众投诉反应快。县乡两级纪委分别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快信息传递,及时报告动态情况。对涉及换届选举的来信来访,采取县乡(镇)两级纪委“直查快办”的方式,及时调查了解,迅速掌握实际情况。二是对问题核查惩处快。对拉票贿选、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事件,快速调查核实,坚决严肃查处。截止目前,县纪委已会同乡镇纪委查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贿选案件2起,2名涉案党员被处理。三是对处理结果回复快。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核查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在村换届选举过程中,对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认真调查核实,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将处理情况回复信访者,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