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三项举措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
来源:上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3:04
近年来,上城区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管理的通知》、《关于重申认真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及年休假制度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行为,保持全区正常工作秩序,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提前备案。干部职工必须于12月底前向单位提出次年因私出国(境)的申请,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外出时间。涉区管干部的,由单位填报《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计划表》,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备案。
二是严格审批。明确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必须安排在节假日或年休假期间,并且一年内只能申请1次,同一单位的区管干部不得同一批次因私出国(境)。区管干部申请后,由区纪委进行廉政鉴定,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区委、区政府领导进行审批。凡未进行备案临时提出因私出国(境)申请的或当年因私出国(境)次数超过1次的,不予审批。
三是严格监管。将区管干部已申领的出入境证件由区委组织部集中统一保管,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由单位统一保管。区纪委将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的内容,对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等违反规定和纪律行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