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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把“三关”严控国有企业“三公”经费
来源:桐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3:01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精神,桐庐县突出经济管控手段,把好“三个关口”,严格控制县属国有企业“三公”经费支出,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倡俭治奢工作。1-9月,全县县属国企“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同比下降33%。

  一是把好预算关。完善国有企业“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机制。年初,各县属国有企业对照“三公”经费预算比2012年度下降10%的目标,编制预算报告。预算报告经国资管理部门审核把关后,一次性安排全年“三公”经费。明确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追加预算。明确细化预算科目,预算编制时要将预算经费尽量细化。

  二是把好核算关。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公务卡结算平台监管作用,切实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审核。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四个一律”核算办法:因公出国(境)经费、公车购置经费等,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接待费用,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不符合规定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未执行定点饭店、定点维修点等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同时,细化“三公”支出结算科目,杜绝“三公”经费支出从其他专项支出科目中列支。

  三是把好公开关。增加“三公”经费支出透明度,严格执行重大开支班子集体商讨决定制度,单笔开支5000元以上的公务支出必须经班子讨论通过。严格执行“事务公开”制度,每月“三公”经费支出必须在单位内部公开栏内公布,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职工代表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