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干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检查职能,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项目化、数字化、规范化督查,切实保障全年任务圆满收官。
一是围绕重点,管理“项目化”。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选择打造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五年行动纲要等10项工作、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立项督查。下发立项通知书,要求各项工作实施主体上报工作计划,并将全年任务分解、细化,以倒排时间表的形式,确定每月完成量。以此为依据,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区委督导员、行风和效能监督员、特邀行政监察员三支队伍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的,进行催办、质询和通报,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截止目前,已开展明查暗访和行政监察131次,纠正问题52个,整改率为100%。
二是应用科技,监督“数字化”。依托江干综合信息网,开辟“区中心工作督查网络公示平台”,公布项目计划和进展情况、督查动态等,实现督查公开化,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已累计发布通报70期,书面质询催办12件次。建立小型工程项目开标现场监控系统,实现开标现场实时监督、全程录像,确保开标公开、公平、公正。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实时监督管理系统,通过项目填报、项目库管理、辅助办公、查询统计和系统管理五大模块,围绕立项、招投标、竣工审计三大环节,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信息纳入系统监管范围之内,设定16处自动预警提示,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实时动态监督。截止目前,33个区级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实行数字化全程监管,累计发出各类预警提示49次。
三是健全机制,流程“规范化”。结合督查工作实际,确立督查立项、进度通报、质询催办、问责考核等四步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现督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出台《江干区政府投资项目全程监察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全程监察”、“效能监察全覆盖”、“建设单位巡查”工程建设监察模式,开展调查摸底、实地踏看、专题反馈“三步骤”,实施提前预报、定期预报、日常督查、绩效评估“四制度”,覆盖工程建设项目163个。出台《关于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执行不力实行问责的办法(试行)》,围绕执行疲软问题,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阳奉阴违、拒不执行等6种情形进行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至免职或责令辞职10个档次的处分,目前已问责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