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工作动态 > 监督检查
淳安县编织“制度笼子”关住低保腐败
来源:淳安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3:00
  近年来,淳安县针对低保工作中出现的关系保、权力保、人情保等现象,着力加强监管制度建设,规范党员干部权力运行,堵住腐败漏洞,取得较好成效。2011年以来县纪委受理低保方面信访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做法:一是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明确低保对象确定均需经过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由县民政局统一印发规范的评议表,由村两委代表、村民代表等5人以上参加评议,并签署姓名和评议意见,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公平公正。二是规范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低保条例,做到二次公示,即乡镇上报前公示一次,民政审批后公示一次。公示期间,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检查公示制度是否落实,公示要做到“三公开三公布”,即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三公开;低保对象申请、村委会初审、民政部门审批结果三公布,认真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科学。三是严格认定审核制度。严格审核程序,建立城乡居民收入核对信息系统,科学合理确定低保家庭收入。同时针对城乡家庭收入组成的差异性,研究制订不同的收入核定方法,对城乡低保户、因病因灾致困家庭等进行严格界定,做到城乡有别,实事求是的按实计算家庭收入和实行足额补差。四是健全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管理,健全“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因临时性和突发性事故而造成收入减少和家庭贫困的低保户要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及时掌握其收入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