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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区构建立体化模式加强集体资产租赁监管
来源:江干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2:58

  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江干区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集体资产数量不断增多。2012年度,全区村社集体经济总收入804亿元,集体资产总额18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67亿元;签订各类承包租赁合同4000余份,涉及资金7.3亿元。从近几年全区信访案件来看,集体资产租赁经营已成为信访矛盾的焦点和腐败易发多发的高危风险点。为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江干区积极探索构建立体化监督模式,切实规范集体资产租赁管理。

  一、完善制度,为集体资产租赁管理设置“安全阀”。制定下发《江干区村社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范集体资产租赁等交易行为。一是明确范围。细化交易目录,规定全区53个撤村建居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房屋租赁等交易活动纳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运作,明令禁止未按规定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行为。二是规范程序。设置申请核准到资料归档的9步交易程序,通过统一发布公告信息,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项目评标小组进行议评,并统一结算交易资金,确保阳光交易。三是落实责任。建立区、镇街两级专项工作小组,规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项工作职责,通过明确监管组织责任、交易双方责任和实施机构责任,切实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二、创优方法,为集体资产租赁管理设置“预警器”。试点 “集体资产租赁智能化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集体资产租赁进行实时监管。一是搭建管理平台。开发管理系统软件,采取账实核对、实地盘点、合同清理等方式,对街镇集体资产、经济合同等进行全面清理和造册登记,核准无误后全部录入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二是健全监控网络。经授权,街镇负责人、具体管理人员以及社区(经合社)负责人、监事会、居监会成员等可以通过软件平台,对集体资产租赁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形成“街道+经合社”、“纪委+财务”、“领导+群众”三重监控网络,有效提升集体资产租赁管理透明度。三是设置提醒功能。设置智能提醒功能,通过系统预警和手机短信提示等方式,在合同或应收取租金时间到期前15天自动提醒管理人员,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保值。四季青街道通过应用“集体资产租赁智能化管理系统”,及时收回租金9.32亿元,平均年租金收缴率达98%。

  三、强化监督,为集体资产租赁管理设置“扫描仪”。充分运用载体加强监督,促进集体资产租赁规范运作。一是强化民主监督。印发《居监会工作手册》,推广“四式”工作法,指导居(村)监会对集体资产租赁的决策、合同的规范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切实发挥居(村)监会作用。二是强化公开监督。将集体资产租赁情况纳入居(村)务公开目录,利用“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居(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定期公开资产清理、变更以及租金收缴等情况,促进管理阳光透明。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村社财务年度审计、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和主要干部离任审计,对群众有异议的、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等进行专项审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跟踪监督,及时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