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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三统一”规范乡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收费
来源:淳安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2:56
  针对目前乡镇普遍存在违规收取小额工程招标报名费(资料费)的问题,近日,淳安县监察局、招管办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乡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标书资料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乡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收费管理,做到“三统一”。一是统一收费主体。将乡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收费项目名称统一为“标书资料费”。明确标书资料费由乡镇财政作为统一的收费主体,各乡镇负责标书资料费的收取及管理。二是统一收费标准。按照预算金额将收费标准划分为五档,对于5万元以下的实行“零”收费,并设定最高收费额度不得超过800元。三是统一资金管理。标书资料费实行归口化管理,由乡财政统一开具发票,实行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收费不入帐、私设“小金库”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