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桐庐县着力探索完善重大决策执行监察机制,通过构建信息化平台、完善专项化督查、突出问责化处置,全面强化重大决策执行监察,有效提升了干部的责任心、进取心和执行力,快速推进了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构建信息化平台,实现监察项目全覆盖。建立重大决策执行监察信息化平台,参照企业管理模式,将县“两会”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等相关会议研究明确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任务,乡镇(街道)、部门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等进行细化、项目化,实施项目化管理。今年,将重大决策部署细化分解为重大项目攻坚、改革创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等7大类33小类1000余个项目。通过事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围绕“立项、执行、审核、监督、评价”五个环节,设置电子化主页,利用网络信息化技术,实现预警监察、实时动态监督和全程跟踪管理。
二、开展专项化督查,实现督查项目快推进。将专项化督查作为加快项目推进,完善重大决策执行监察的重要手段之一。一是县领导督查。深化县领导联系督查重大项目制度,32位县领导挂钩联系平台内78个重大项目,每月至少一次对联系项目进行现场督查和协调。组织开展“互看、互比、互学”活动,由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带队定期实地督查项目推进情况。二是专项督查。由各类项目牵头单位分别组建督查组,围绕信息平台内项目的推进,开展全程督查。由县纪委牵头,整合县纪委8个派驻纪检组,组建重大决策执行监察专项督查小组,对平台内推进缓慢、亮红灯项目开展专项督查,主动介入开展集中挂牌攻坚。三是媒体督查。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纳入监察范围内执行不力的典型案例、影响项目推进和政务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和剖析,并组织专项效能督查,有效推动了工作深入开展。如通过对县城出租车整治和分水江水浑浊治理不力等问题进行媒体曝光,专项督查小组跟进督查,促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突出问责化处置,实现执行不力快追究。强化对重大决策执行不力的追究。一是完善问责依据。制定完善了《关于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实行问责的办法》和《桐庐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不力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做到问责有章可循。二是强化专项问责。对项目推进中出现的执行不力问题,严格执行专项问责,对超期未办结项目实行领导约谈,对督办事项拖延不力、落实不力等情况,按规定启动问责。1-6月,共有两家单位因工作落实不力、责任不到位受到问责处理。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推行重大决策执行力指数,监察信息化平台根据项目难度系数、完成情况以及督办情况等,自动生成执行力指数,执行力指数与单位、个人年度综合考评、评先评优以及干部提拔使用挂钩。
今年以来,桐庐县着力探索完善重大决策执行监察机制,通过构建信息化平台、完善专项化督查、突出问责化处置,全面强化重大决策执行监察,有效提升了干部的责任心、进取心和执行力,快速推进了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构建信息化平台,实现监察项目全覆盖。建立重大决策执行监察信息化平台,参照企业管理模式,将县“两会”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等相关会议研究明确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任务,乡镇(街道)、部门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等进行细化、项目化,实施项目化管理。今年,将重大决策部署细化分解为重大项目攻坚、改革创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等7大类33小类1000余个项目。通过事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围绕“立项、执行、审核、监督、评价”五个环节,设置电子化主页,利用网络信息化技术,实现预警监察、实时动态监督和全程跟踪管理。
二、开展专项化督查,实现督查项目快推进。将专项化督查作为加快项目推进,完善重大决策执行监察的重要手段之一。一是县领导督查。深化县领导联系督查重大项目制度,32位县领导挂钩联系平台内78个重大项目,每月至少一次对联系项目进行现场督查和协调。组织开展“互看、互比、互学”活动,由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带队定期实地督查项目推进情况。二是专项督查。由各类项目牵头单位分别组建督查组,围绕信息平台内项目的推进,开展全程督查。由县纪委牵头,整合县纪委8个派驻纪检组,组建重大决策执行监察专项督查小组,对平台内推进缓慢、亮红灯项目开展专项督查,主动介入开展集中挂牌攻坚。三是媒体督查。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纳入监察范围内执行不力的典型案例、影响项目推进和政务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和剖析,并组织专项效能督查,有效推动了工作深入开展。如通过对县城出租车整治和分水江水浑浊治理不力等问题进行媒体曝光,专项督查小组跟进督查,促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突出问责化处置,实现执行不力快追究。强化对重大决策执行不力的追究。一是完善问责依据。制定完善了《关于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实行问责的办法》和《桐庐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不力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做到问责有章可循。二是强化专项问责。对项目推进中出现的执行不力问题,严格执行专项问责,对超期未办结项目实行领导约谈,对督办事项拖延不力、落实不力等情况,按规定启动问责。1-6月,共有两家单位因工作落实不力、责任不到位受到问责处理。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推行重大决策执行力指数,监察信息化平台根据项目难度系数、完成情况以及督办情况等,自动生成执行力指数,执行力指数与单位、个人年度综合考评、评先评优以及干部提拔使用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