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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意见出台
来源:杭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2:48

  杭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改进调查研究

  完善调研制度。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实施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区、县(市)工作制度,健全市领导联系区县(市)、乡镇、社区(村)、中心镇、重点项目、科技人员等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到基层开展调研。

  注重调研实效。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多与基层干部群众接触交流,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各地各部门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直奔主题,多讲问题、多提建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允许弄虚作假。

  减少陪同人员。市领导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不超过5人,区县(市)陪同的负责人不超过2人。其他市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不超过2人,区县(市)由1位分管负责人陪同,区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不陪同。市领导到企业、农村、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调研,所在区县(市)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其他工作人员要尽量减少。

  坚持走群众路线。市领导每年要到基层开展蹲点调研。健全市领导下基层信访接访制度,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接待群众来访,每年安排参加3次以上定点接访,每年参加1次以上集中下访约访活动。积极开展“进村入企、服务基层”大走访等各项活动,不断拓宽与群众的联系渠道,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精简会议活动

  减少会议活动数量。从严控制各类会议,严格会议审批程序,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市直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一般不超过1次。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不兼任区委书记的市委常委、副市长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开工等庆典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兼任区委书记的市委常委、副市长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

  控制会议活动规模。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缩短会议时间。除法定和有关章程规定需要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和具有全局性意义的重要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专业性会议并讲话,可按分工安排有关市领导出席;市直部门和区、县(市)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市领导出席,确有必要的一般由分管市领导出席。

  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议程,每次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个主报告,一般不同时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大会颁奖、经验介绍、发言时间等要从严掌握。全市性会议尽可能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精简文件简报

  减少文件简报数量。能以部门或部门联合名义发文的,不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没有实质内容或新的政策措施的,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各部门要按照“该停则停、能并则并”原则,对现有简报〔包括市直属各单位的常规“红头”简报,各单位内部刊物以及挂靠的非常设工作机构、市各专项工作(工程)组编印的“简报”性质的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大幅度减少简报的数量和种类。

  提高文稿质量和时效。文件要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语言精炼。简报要突出重要动态、重要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公文处理时效。

  规范公文办理。各地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报送公文,防止多头和越级报送。未经市委、市政府授权或同意,市直属单位、各类非常设工作机构不得要求区县(市)党委、政府和没有隶属关系的其他单位向本单位报送上行文。归口管理的单位、企业、高校等不得直接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公文。

  规范出访活动

  出访次数严格按规定执行。市领导年度出国(境)计划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计划外团组原则上不予安排。市委和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同一时期出访安排均不超过2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市领导出访一律按国家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强礼品管理。

  改进新闻报道

  规范简化新闻报道。市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参加的考察调研等,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市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对杭州日报一版刊发市领导参加会议和活动的消息,要从严控制。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

  厉行勤俭节约

  严格控制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及有关部门关于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不得超额使用会议经费和向企事业单位、与会人员摊派转嫁经费负担。探索实施行政办公经费与工作绩效挂钩的办法。

  严禁铺张浪费。会议活动现场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各类会议不发放洗漱用品,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市直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不安排在五星级酒店召开。市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应安排集体乘车,不组织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一般到机关食堂就餐,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从严控制各类剪彩、奠基、开工等庆典活动规模,场地布置一切从简。

  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市委常委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