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只是想亲戚在拆迁补偿款上别吃亏,在没了解清楚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就将个人的负面情绪传染他人,没想到带来如此不好的影响……”近日,在上城区望江街道一间会议室里,街道下辖经合社的工作人员李进,涨红了双颊,脸上写满了懊悔和自责。作为单位科室骨干的他,同时还是一名预备党员。
早在几个月前,李进亲戚家房屋轮到拆迁,原本已签订了腾空意向书并约定腾空日期,但此后一直迟迟未动。原来,亲戚误以为其他地方拆迁补偿款高,认为自家早走会吃亏,当即反悔且不愿搬离了。在此期间,李进一度纵容并支持亲戚提出不合理要求甚至漫天要价。对此,他却不以为然:“我就是想不通,又没有犯法,怎么就错了啊?”
李进有这样的反应,我并不觉得奇怪。他所在的单位,尽管从组织关系上隶属街道管理,但一直以来自上而下的教育管理不够,尤其在严明和遵守纪律规矩方面缺少监督和指导。时间久了,从领导干部到一线员工,党员的纪律和规矩意识逐渐淡薄并陷入“沉睡”状态。这一点,是我进入街道工作后没多久,在与街道主要领导的几次交流中,他们常常挂在嘴边、记在心头的一件事。
在望江,以经合社为代表的“两新”组织不在少数,而他们中的党员干部像李进那样纪律意识淡薄的人也不少。于是,我寻思着做些改变。很快,在上级部门的帮助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街道打出了强化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组合拳”,并将党风廉政触角延伸至下辖“两新”组织。期间,我们分类别、分层次组织开展了针对党员干部的多元化培训,尤其加强了党员对《党章》的重新学习和解读,试点推行“两新”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制,实施出台《党员干部谈话提醒教育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努力使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党员心中“复苏”并浓郁起来……
对于李进的提醒谈话,起初我们联系了他的分管领导韩经理,希望通过单位党组织开展提醒谈话,让李进做好亲属的思想工作,不要默许甚至纵容亲属谋取非法利益,但进展并不如意。在李进看来,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违反纪律只是“小节”。他不曾想过,党纪严于国法。党员相较于群众,在于前者是历经“特殊标准”锤炼而成的,而这个标准就是党员的先进性标准,需要每一位党员将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幻化为个人的自觉行动。没过多久,我们便要求经合社开展学党章活动,先让李进零距离感受理论熏陶。随后,我们直接联系李进本人,面对面进行了谈话提醒。在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以及上级组织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在重点工程拆迁行为的文件精神后,李进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纪工委对经合社主要领导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二季度集体谈话时,对方专门提到了李进同志,称赞他不仅带头守纪律,而且还用实际行动感染和带动身边的人。
这一段经历也让我体会到,党员意识淡漠、纪律观念弱化是党员思想上的“水土流失”,如若听之任之,则害莫大蔫。尤其是对于一些看似“边角碎料”的二级单位、隶属部门,更应重视和关注下辖党员的一言一行,最终也是为了教育、帮助、保护和挽救党员。不然,等到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积少成多、由点及面,其危害不可小觑。为此,唯有随时睁大眼睛、竖起耳朵、上紧发条,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就及时“当头棒喝”、“敲响警钟”,通过唤醒党员干部陷于沉睡的党章党规意识,守住纪律这条底线,做到抓早抓小,务实清廉才能在基层蔚然成风。(作者: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纪工委书记 林时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