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后峰会”时期,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民警违法违纪问题有所增加。驻市公安局纪检组严格执纪监督问责,连续查处了几起民警违法违纪案件。针对队伍现状,纪检组积极建议和督促市公安局党委进一步整肃队伍、严肃纪律,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队伍稳定。市公安局党委根据当前岁未年初社会治安状况和队伍现状,决定从2016年12月6日至2017年2月28日,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从严治理、从严治警”活动,下设“从严治警”专班,市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驻局纪检组为专班成员单位,专项活动重点整治违反纪律突出问题、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执法执勤突出问题和不担当、不担责等四类问题。为确保“从严治警”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驻局纪检组立足本职,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动“从严治警”活动。
开展“两项教育”。督促全市公安机关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和专题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准则》、《条例》。对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写警示教育教材,开展警示教育。
落实“两个严格”。依托市县、基层执法单位两级架构,严格执法管理;坚持落实“一案双查”和“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追究责任。
建立“三项制度”。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市局与分(县、市)局、局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警责任保证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建立约谈提醒制度,部门负责人要主动开展针对性谈话,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关口前移;建立案例剖析制度,对反面典型深入剖析,着力查找队伍管理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涉案部门建章立制,修补短板,整改提高,夯实责任。
实行“五个一律”。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三项纪律”等规定、规矩的行为,一律从速查处;对实名举报的、可查性强的线索,一律组织力量调查并向上级报告立案、查处情况;对网络炒作、舆论关注的案事件,一律即查即处,并适时发布调查情况回应舆论关注;对民警被开除、辞退或辞职后半年内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一律进行责任倒查;对协勤或工勤人员在警务活动中涉嫌违法违纪的,一律予以辞退,不再录用,并查明原因,追究使用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