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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留痕工作法推动国资国企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
来源:驻市国资委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6-12-23 01:01:31

拂面之雨难为水,刨坑破石方成渠,如何才能使各级党组织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从意识层面转化到具体工作层面?驻市国资委纪检组通过建立留痕机制,通过各种渠道有效发声,推动市国资委党委把提醒谈话列入日常性工作,为国资国企系统监督执纪创造了良好氛围、打下了扎实根基。

谈话留痕,强化提醒教育实效。在提醒教育过程充分运用“白纸黑字、点人点事”的留痕方式,给谈话增加了“辛辣”味,切实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市国资委党委对巡视、审计、信访、巡查等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市属企业采取了会上点名批评、集体提醒教育、个别提醒谈话、会后书面记录,并要求相关整改工作落实签字背书制度;纪检组长逐个约谈企业纪委书记或分管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今年,两级党委、纪检组及企业纪委共开展提醒谈话、廉政谈话260余人次,开展提醒谈话、廉政谈话、作出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占了处理总量的90%。

制度留痕,夯实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基础。制定了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20条、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细则28条和纪检组、机关纪委、企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55条。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纪检监督工作要点。先后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廉政约谈、廉政抄告、工作月报、廉情报告、工作例会制度等20余个制定规定。通过建章立制,为企业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从而更加有效地“把脉诊疗、因病施药”,落实对党员干部的真关爱。

有效发声,有力推动同级监督工作。近年来,纪检组在各类会议、各类场合发声强调纪律要求120余次。每季度向市国资委党委通报分析系统内部情况,指出有关问题,尽心尽职当好决策参谋、理直气壮进行同级监督,去年以来专题会议汇报情况5次,提出意见建议26条,市国资委党委均予以采纳。今年,根据纪检组通报分析,委党委书记及时对下属二级企业违纪案件频发的某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有效提升企业党委的主体意识。纪检组的有效发声,使平级监督中“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羞涩成为过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