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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压实主体责任 问责处理14名县管干部
来源:桐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12-30 07:28:56

“因没能认真履责造成下属村集体资金损失,被追责并受到纪律处分,给了我本人和街道上下很大的警醒。”日前,面对前来回访的县纪委工作人员,桐庐县某街道班子成员沈某某坦言,被问责之后他有空没空便拿出那份颜色已经有些发黄的《“一岗双责”履责“个性化”清单》,比一比、对一对,总怕哪项工作没落实,哪个责任给漏了。

这是桐庐县做深做透“清单+记实”、“报告+评议”、“检查+巡察”、“约谈+问责”四篇文章,以明责、述责、督责、追责的“组合拳”,不断推动主体责任压实到“最后一公里”的一个缩影。

“有责不明,百弊丛生。”以清单明责,就是通过“两张清单”厘清责任、明确任务、细化要求。既明确党委(党组)履责清单,又量身制定班子成员履责“个性化”清单,将责任清单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业务指南”。如今,桐庐县全县所有县管领导干部结合分管工作,通过梳理分析、征求意见、班子讨论,分别制定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清单,细化具体任务4520项,并做到工作内容项目化、工作举措具体化、工作进度节点化。同时,发放记实手册,推行“一岗双责”全程记实,乡镇、部门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全程记录部署研究、学习交流、提醒约谈、监督检查等履职情况,做到工作有痕、倒查有据。

通过“清单+记实”来明确责任只是第一步,在这基础上,桐庐县以“报告+评议”的方式,把述责抓在手上。在不断完善的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制度中,除了书面报告之外,面对面、零距离的多元述责方式确保述责“不打折扣”。每年初以县纪委全委会的形式专题听取乡镇(街道)、部门“一把手”履责情况报告,县纪委委员评价、县纪委书记点评、县委书记参加并明要求。针对评议指出的存在问题,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整改重要内容进行挂号跟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听取报告,2016年全县各级党委、纪委共听取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汇报500余家,反馈存在问题1300余个,制定整改举措3000余项。

明责与述责,让督责的方向更精准。县纪委深入推行“三单三督查”制度,以履责清单、问题抄告单、考核评议单和基层纪检组织每季督查、县纪委半年专项检查、县领导带队年度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检查+巡察”上狠下功夫,不断加强责任落实日常检查。今年以来,共发出抄告单20余份,反馈问题170余个。同时,全面推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县级综合巡察、派驻专项巡察、农村基层作风巡察三把“利剑”,直指主体责任不落实力、基层贪腐等重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已完成对8家县级部门的综合巡察,14次派驻专项巡察以及37个行政村巡察,发现各类问题350余个,从中查处违纪案件20余件。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桐庐县推动“约谈+问责”双管齐下,让敢追责、真追责、善追责成为新常态。出台《桐庐县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工作实施意见》,明确20种约谈情形,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纪委相关领导及时通过约谈方式进行“一对一”个性化提醒教育。同时,制定完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责情形和处置办法,以刚性的纪律约束倒逼主体责任落实,2015年以来已对3家单位实行“一票否决”,14名县管干部受到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问责处理。(张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