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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五个坚持”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巡查
来源:余杭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22 01:06:06

“全区20个镇(街道)、17个派驻机构均已建立或指导监督单位建立巡查制度,累计抽调635人组成74个巡查组,完成71个村社和区直部门二级单位的综合巡查,开展专项巡查18次,共发现问题1035个,移交问题线索91个,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人。”......前不久,余杭区晒出了基层党风廉政巡查的阶段性成绩单。去年10月,余杭区纪委聚焦管党治党、“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组织基层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巡查。为了这项工作更好地全面推进,该区强化“五个坚持”,将巡查工作开展遇到的问题逐个“突破”。

为什么巡查——坚持问题导向提认识

针对基层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到位,对本单位本系统存在问题抱有“鸵鸟心理”的实际情况,区纪委在调研、座谈、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布置巡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党委书记谈责任、班子成员谈“一岗双责”、纪委书记谈体会活动,体会文章在余杭《城乡导报》、《纪检监察简报》、“勤廉余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刊登。通过谈责任、谈体会,使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纪委书记充分认识开展巡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自查自纠才是解决存在问题的出路,思想上真正实现由“要我查”向“我要查”的转变。

谁来巡查——坚持责任导向明主体

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巡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体现第一责任人责任;巡查组组长由分管负责人担任,纪委书记或派驻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体现“一岗双责”。前期准备、过程操作可以由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牵头,但动员、反馈、整改等环节,必须由党委出面协调完成,并将巡查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促使基层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怎么巡查——坚持过程导向讲方法

制定下发全面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巡查工作的意见,对巡查对象、巡查内容、方法步骤等方面予以明确,统一工作要求,整体把握巡查进度、节奏、方向。同时,编印巡查工作手册,组织开展巡查工作专题培训等,求掌握巡查中的工作技巧,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切实提升巡查工作实效。

巡查结果怎么用——坚持结果导向重运用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列出具体清单,督促被巡查单位及时纠正或提出补救措施,并上报区纪委进行挂号销号管理,直至问题整改到位;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开展谈话提醒、签字背书;对顶风违纪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对巡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请党委从制度、机制层面健全完善,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推动面上完善监管制度,加强源头管理。

巡查实效如何提升——坚持机制建设强配套

构建谈话提醒机制、村级民主监督公开日制度、直查快办机制、“一案双查”环环相扣、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配套制度体系。规范基层党委谈话程序,细化谈话类型,突出留痕管理,把主体责任特别是“一岗双责”固化具体化。以公开促规范,特别是对信访反映不断但巡查却发现不了或问题较少的村社,以公开日的形式倒逼规范用权、检验巡查成效。对反映问题具体、证据充分、可查性较强,但巡查未查出问题的,上提一级由区纪委直查快办,有力倒逼巡查开展。通过“一案双查”逐层逐级倒查追责,进一步健全责任链条,对近期查处的4起案件实施“一案双查”并点名道姓通报,涉及区管干部5人、科级干部5人、村党委书记2人,形成了较大反响和震慑。(常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