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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让公房出租“晒在阳光下”
来源:拱墅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23 01:16:13

“你们政府房子出租肯定有人受贿!”电话那头,一个愤怒的声音继续说到:“同是钱江市场边上的店面,距离百来米,就隔条马路,一个店面每天每平米11元,另一个店面6元,差价这么大,管公房出租的肯定收好处费了,你们纪委一定要查!”

接到群众的举报后,拱墅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的成员们马不停蹄地展开了调查。经过了解,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源于一场误会,工作人员细致耐心的反馈很快取得了举报人的理解。

然而,通过这次调查,细心的纪检组成员们还是发现了问题:全区政府公房隶属于各局、街道管理,虽然地段、装修等因素导致房租差价,但有的单位自行组织招投标过程中,标准不一,程序有别,还有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国有资产运行管理,然而在政府公房出租管理方面,缺少统一高效的运行机制,这无疑会给权力寻租、滋生腐败提供土壤和温床。

“必须加强对全区公房出租的监管,通过阳光公开实现公平公正。”纪检组全体成员在商议后明确了整改思路。

很快,由纪检组下发的《关于加强公房出租监管的整改建议书》被送到了区财政局。几个月后,区财政局报送区政府出台了《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全区各单位国有房产出租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平台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中介评估、统一进场交易、统一监督管理。“区纪委的《关于加强公房出租监管的整改建议书》,这个提醒非常及时,我们局高度重视,立即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对策研究。”区财政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纪检组下发《整改意见书》带来的变化还不止这些。今年1月,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阳光出租管理系统”上线运行。这套系统用起来有点像逛淘宝,页面是一张电子地图,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620多处、32万平方米的公房出租信息全部纳入其中,用户可以按照属地、类型、面积、租金等内容搜索房源开展竞价。系统试行一个多月,已有9000多人登录使用这套系统。从目前开标情况看,房屋租金比往年多两成,其中标的房产为隐秀路326-338-1号底层商铺,经过6家公司20轮报价,以125万元/年的价格出租,溢价率达66%,国有资产使用收益大幅提升。自从该系统运行以来,纪检组再也没有接到过关于公房出租方面的投诉电话了。

“派驻纪检组强有力的纪检监督,督促我们局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让公房出租在阳光下晒,进一步推进拱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说。(吴晓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