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我的承诺,敬请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党组织处理。”在2月25日的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现场,桐庐县富春江镇里董村村委主任董建龙向全村党员作出口头廉洁承诺,并在《廉洁自律承诺书》上郑重签上名字。
这是日前桐庐县层层签订承诺书活动中的一幕。
为进一步营造全面从严氛围,切实将廉洁自律意识和两个责任意识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中,桐庐县在全县党员干部中部署开展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和履行“两个责任”承诺书活动。
根据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普通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不同层面的特点,细化承诺内容,针对性制定《廉洁自律承诺书》、《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书》、《履行监督责任承诺书》等7个类型的承诺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相关责任、具体任务、量化要求与责任追究依据等。如,《“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书》就明确要求乡镇、部门“一把手”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等12项承诺事项。
“这个字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签下去的,每运一笔我都对照着‘这个该做’、‘那个不该做’,全村的党员都看着呢!”董建龙感慨道,当初就是因为自己相关的意识不强,违规存放村集体资金,去年7月份受到了党纪处分,如果早有这份承诺书,也许就不会犯那样的错。签订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中就明确“不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使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等具体要求。
“虽然党委‘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在相关的文件里早已明晰,但以承诺书的形式再次重申并签字承诺,能更好地让主体责任入脑入心,遇到问题时,也方便随时对照检查。”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滕建明拿着一纸承诺书说道,“看似轻飘飘的一张纸,肩上都是沉甸甸的责任啊!”
“目前,全县已签订承诺书上万份。签订完成后,承诺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归档,县管党员领导干部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归档,纪检干部由县纪委干部室归档,其他党员干部由各单位党组织归档,作为今后责任追究倒查的依据。”桐庐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张海兵 蒋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