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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派驻机构改革一年成效明显
来源:余杭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08 03:15:39

“鉴于区科协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未按规定邀请纪检组参与监督,在党风责任制考核中给予扣分。”余杭区纪委在最近召开的常委会上对此进行了明确。

这里说的规定,是指2015年底余杭区纪委印发的《中共杭州市余杭区纪委派驻(出)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办法(试行)》,其中第十条明确,驻在单位(监督单位)动议和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应事先向派驻机构通报情况并征求意见。这是派驻纪检组开展正常履职的一项重要制度支撑。

在余杭区,类似的规章制度还有很多。派驻全覆盖后,共制定实施了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办法、工作考核办法、片组协作等13个规章制度。各派驻纪检组又根据监督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了17个求同存异的个性化履职细则。

“只有先把这规定建立起来,派驻机构的履职才有依据、才能顺畅。”余杭区纪委副书记金丽敏介绍。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余杭区的17个派驻(出)纪检组不折不扣依纲履职,不仅把“严”字体现在了监督上,同时也落到了执纪上。

在派驻全覆盖后不久,临平新城纪检组收到群众举报,反映临平城区咪表停车收费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纪检组主动出击,从线索摸排中找到了突破口,最终查处了杭州南苑物业管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侵占并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人。此案也成为杭州市派驻全覆盖后全市纪检组自行查处的第一案,为派驻机构的有效履职开了个好头。

“‘派’的权威不是喊出来的,而是要靠干出来的。”这是派驻临平纪检组组长张春根刚上任接受采访时说的一句话,他也是一直这么执行的。

“咪表案”刚尘埃落地,派驻临平新城纪检组又收到了一个问题线索。在对新城下属保障房公司工程项目的审计中,该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来回工地由施工单位接送,费用却直接列入了工程造价。


“这个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就发现了,虽然审计还没结束, 审计报告也还没出来,但我们既然发现了这个问题,就要赶紧进行调查和处理。这样才能精准履职,当好纪委延伸的‘ 触角’ 和党内监督的‘前哨’。”纪检组组长张春根说。

问题查实后,纪检组马上约谈了保障房公司的负责人, 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目前,保障房公司已全面叫停这一现象并提交了整改方案。

制度为纲,从紧从严。2016年,余杭全区派驻(出)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52件,上升136.4%;立案18件,上升125.0%;处分18 人,上升125.0%,充分发挥了派驻机构的“前哨”和“探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