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投集团:监督关口前移出新招
来源:市交投集团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10 08:02:27
近日,市交投集团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中,创新举措,将监督关口前移,建立了专项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第一道防线。
专项报告和情况通报实行“一事一报”,专项报告主要针对在监督执纪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并向集团党委进行专项报告。一方面,根据市委巡视、审计反馈、监事会报告、群众来信来访等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与研究;另一方面,将集团公司对各基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内部审计、工程跟踪审计以及专项监督检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形成专项意见建议。
情况通报主要是对“三种情况”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其一,对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等贯彻执行落实不力,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行为;其二,对市委巡视和集团公司巡检督查发现的问题,有整改不重视、不到位、边整边犯和拖着不改的现象;其三,集团公司纪委在专项检查中或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四风”问题以及共性的管理问题。
专项报告和情况通报由集团公司纪委组织实施,纳入年度大党建考核,并将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实施限期整改、责任追究与问责。对整改工作不力的,情节较轻的,给予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舒维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