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驻市审计局纪检组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四种形态”,多措并举,实现廉政监督全覆盖。
把重大权力事项关进制度的笼子。纪检组督促和协助局党组制订《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局党组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金额使用事项的集体决策行为。2016年,共参加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和重要专题会议共9次,提出意见建议54条。
开展廉政谈话咬耳扯袖。纪检组通过制定实施《健全和规范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把处级非领导干部纳入廉政谈话的对象,实现处级干部廉政谈话全覆盖。2016年全年共对52名处级以上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9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11名新任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打通审计组廉政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制定了《审计组廉政纪律管理办法》《审计组现场廉政纪律巡查实施办法》,认真开展审计现场廉政纪律巡查和审后廉政回访,审计组在审计进点前签署《廉政纪律承诺书》,实行审计组组长对审计组的廉政工作负责制。同时,纪检组主动对接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共同做好对审计组的廉政监督。2016年,纪检组对22个审计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审计“八不准”规定、依法审计和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现场巡查,签署审计组廉政纪律承诺书40份。
突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针对市审计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聘请社会中介情况等,纪检组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局机关工会、市审计学会、市内审协会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延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