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太阳镇谢家桥村村干部以虚假签订林道修建工程承包协议的方式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2016年9月,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杨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套取资金已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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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在临安市,诸如此类的村干部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据了解,2014—2016年,临安298个行政村违纪受处分村干部逾百人,其中村主要干部有84人,违纪案件呈高发态势。从违纪情形分析,其涉案领域主要集中在工程承包、征地拆迁、留用地开发、宅基地安排、集体资源分配、“三农”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
近期,临安市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刚刚落下帷幕,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占了近半数,进一步重申纪律,强化村干部廉政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风险隐患,临安市纪委梳理分析近三年来农村基层纪检信访及执纪审查情况,制定出台了“七不准”规定。“七不准”为村(社)干部划出严明纪律要求的禁区,将违反村级公务“零招待”,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违规干预、插手承接本村(社)的工程项目,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情形都一一列入“负面清单”。
收到“七不准”文件后,各镇街、村两委纷纷通过廉政教育培训、以会代课、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学习。青山湖街道纪工委还将“七不准”编入村务监督委员工作手册,同时通过街道村务监督微信群“追踪”文件落实情况。在该街道开设的廉政微课堂上,上传文件后,“七不准”火速成了微课堂内天天讨论交流的话题。
“作为一名新任的村干部,对村干部有哪些纪律要求认识上还是比较模糊的,这次镇里组织学习了‘七不准’,知晓了哪些是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今后我会严格按照规矩开展村务工作,不心存侥幸,不以身试纪。”新上任的於潜镇横山村党支部书记丁佳林学习后如此表示。
“不怕领导不看,就怕领导麻木。”青山湖街道潘联村村监会主任吴翱说,“我们就是要时刻想办法把‘七不准’宣传成村干部背上的那根刺,来提醒大家牢记底线不违纪”。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临安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七不准’为村(社)干部立了规矩,戴上了‘紧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围绕村级相关制度,特别是“七不准”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及时查处违规行为。”(韩艳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