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风廉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2个组分别进驻区属2家单位,启动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纪检组作为牵头部门,在不断总结梳理去年工作经验基础上,强化巡察前、巡察中、巡察后三个节点,探索建立四项工作机制,为有效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保障。
工作推动机制。坚持在区党工委统一领导下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巡察工作。年初,纪检组及时向区党工委汇报2017年巡察工作计划,在明确巡察要求后,下发巡察工作通知,明确被巡察单位、巡察时间、巡察方式、巡察组成员、巡察内容、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等。其中,巡察组成员的组成,组长、副组长人选征求区党工委主要领导意见,其他成员则由组织部从委办、组织、机关党委、财政审计、经发、建设、街道等单位抽调。
调查摸底机制。在明确被巡察单位后,第一时间收集信息,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在每个巡察组配备审计专业人员,进驻前详细了解被巡查单位的审计情况。对被巡察单位近几年来的信访举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问题集中梳理汇总。最后分别与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对一”汇报交流意见,同步征求委办信访、组织、机关党委、财政、建设、国土等职能部门建议,进一步扩大意见收集范围。
工作规范机制。巡察过程坚持“领导指导力度、宣传动员广度、谈话核查深度”相结合,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在进驻动员会上,除巡察组组长动员讲话、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外,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纪检组组长也到会讲话提要求。提前3天到被巡察单位张贴公告,动员会要求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有下属单位的,延伸到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确保形成巡察全覆盖氛围。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有信访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涉及人、财、物及群众关注的问题等列为谈话重点,有针对性深入沟通,着力增强谈话的实效性。针对存在疑问的一个项目、一笔经费、一件事,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排查。
问题处置机制。做到巡察期间定期碰头研究问题线索。对于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到分类处置。对涉及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违纪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等有关材料,移交纪检组。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组织部。其他问题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同时,对于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整改的问题,及时发出巡察建议书,要求限期处理,并抄告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推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