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城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层层夯实责任,较好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2015年至今共巡察76家次,发现问题620个,提出整改建议268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起,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夯实区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先后10次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等。区委主要领导高度巡察工作,亲自主持召开区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年初、“七一”等时机亲自调研巡察机构,亲自审阅巡察报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靠前指挥,13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巡察工作,研究巡察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夯实巡察机构工作责任。巡前制定“一册三图”。即巡察工作手册、巡察工作基本流程图、巡察组工作方式图和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示意图,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程序和措施办法;巡中用好“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建立第三方协审机制,开好巡察工作动员、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汇报“两个会”,准备谈话提纲、问题查询、测评问卷“三张单”,做好张贴巡察公告、放置工作联系箱、交接台账资料、开通电子邮箱及举报电话“四件事”,坚持信访举报、检查结果、暗访资料、民意评价、网络舆情“五收集”同步展开;巡后落实“三双”制度。落实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双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双报告、整改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双公开的“三双”制度。通过巡察,发现区城管局沉淀资金2.7亿元,核实全区存量空置房源1992套,发现未纳入区安置房管理系统的房源402套。
夯实协作部门配合责任。依托巡察信息大数据平台,联系组织、财政、信访、住建等部门共享信息资源,定期完善科级以上干部个人信息、工程招投标、房产档案等涉及11个部门、15个类别的重要信息数据。建立巡察后备人才库,制定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抽调具有纪检、组织、财务、审计、工程等方面工作经验的干部参加巡察,目前已有后备人才90人。分别联系区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近5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信访举报、审计报告、专项检查情况等书面材料73份;协调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核查59名被抽查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机构以书面或通气会形式,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意见建议向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通报,并征求其意见,形成工作闭环。
夯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督促被巡察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整改工作研究会,进行深刻剖析,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于巡察反馈后10日内报送整改方案、2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同时,向分管区领导发放督导整改建议书20份,督促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导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制定整改措施330条,建立健全制度46项,已整改问题585条,问题整改完成率94.4%,挽回经济损失78.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