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次是跟家人去新西兰自由行,在旅游期间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与法轮功等邪教人员接触,不随意评论政治敏感性问题,远离黄赌毒等不良场所,文明旅游。同时,还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不携带超额外币出入境,购买国外商品超过5000元入关要依法申报……出国旅游始终不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这是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徐亚明对一名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的处长开展行前教育时的情景。
近年来,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旅游、购物、探亲、访友等情况日益增多,现实中也暴露出个别干部在因私出国(境)过程中擅自变更行程、延长在外停留时间等苗头性、倾向性现象,反映出相关党组织在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中审核把关不够严、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为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因私出国(境)处级干部开展行前教育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凡处级干部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时,纪检监察组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其开展行前教育,就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外事纪律和公序良俗等5个方面纪律共18项事宜划出“红线”,加强教育提醒,要其作出保证并签署承诺书。一般干部的行前教育工作由所在单位进行。
徐亚明说,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因私出国(境)审核时更多关注该同志是否为“裸官”,是否存在外逃可能,以及是否有影响出国(境)的其他问题,而对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过程中面临的廉政风险重视不够。出国无小事,出国非私事,党员干部不论走到哪里,纪律这个弦始终不能松。特别是现在不少党员干部年纪轻,对相关出入境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存在知晓不够、了解不深的情况,组织上不能一批了之,必须把审批与教育结合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而形成完整的管理链,真正体现对同志的关心关爱。
前几天,一位刚从欧洲旅游回来的同事说,在国外的机场、车站、码头及热门旅游景点,经常可以碰到法轮功的宣传人员向其散发、赠送传单和杂志,有的还要求与其在宣传横幅前合影,他都一一拒绝了。他向纪检监察组同志表示,“太感谢你们了,让我多了纪律这根弦”。
2017年以来,该组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在因私出国(境)过程中超期滞留的两名同志作出组织处理,约谈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求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并先后对21名前往美国、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处级干部开展行前教育,指导相关单位对7名一般干部开展行前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