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驻市林水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市纪委部署和要求,积极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协助驻在单位党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
当参谋。驻市林水局纪检组充分发挥局党委领导核心和“一把手”引领示范作用,主动当好参谋,积极推动局党委以问题为导向抓党建、聚合力,以“四有”为标准抓队伍、树正气,以班子分工调整和优化整合处室资源为切入点强管理、提效能,以全面考核处级干部为载体 规范干部选用,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凝聚落实“两个责任”合力。
提建议。通过剖析十八大以来杭州地区林水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分析信访和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局党委提出监督建议,局党委书记高度重视,亲自给林水干部上了题为“有规矩、有担当、有奉献、有作为,全力打造林水铁军排头兵”廉政党课,并展开讨论和廉情分析。组织观看《廉政经纬》警示片,发放《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忏悔录》,推进“廉洁好家风”主题系列教育活动。
督责任。协助党委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和责任分工,建立廉情抄告和全程纪实制度,督促党委通过“明责、督责、考责”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承诺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局党委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情况,提醒班子成员报告履行“一岗双责”,召开局属10个单位“一把手”落实“两责”述评考核会,促使主体责任从形式到内容层层抓细抓实。
促整改。协助党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基层巡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查机制,完成对水政支队、规划中心和信息中心巡查任务,针对问题发出廉情抄告,督促“执行党委议事制度不够严,林地征占监管不到位、水土资源费征收不及时、下属单位监管不够严”等16个问题整改。针对市委巡察2组巡视反馈意见,促督党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领导责任、落实整改举措、查纠违规问题。
强监管。健全廉情分析和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向分管领导通报苗头性倾向问题,并以“廉政谈话主题化、背书签字承诺化、红脸出汗常态化”为要求,推动党委及班子成员用好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切实推动党委履行全面监督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