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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容错免责为“担当者”担当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2-28 11:36:38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党员干部既要知敬畏存戒惧,严守纪律规矩,更要敢担当善作为,勇于改革创新。为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良好环境,早在2015年12月,杭州市委就出台了《建立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2016年余杭区依据该办法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率先在区市场监管局等四家单位细化免责清单,激励干部大胆地闯、大胆地试,不让改革创新的“领头羊”成为“替罪羊”。


依纪依法先行先试

不让干部流汗又流泪

2014年,当时的余杭区工商局的网络交易纠纷案件数量开始爆炸式增长。2016年,该局共受理网络投诉举报16万余件,2017年已突破20万件大关。这些实际工作先后由未来科技城工商所、网监分局负责。

“当时工商所正式工作人员只有三人,加上十几名编外人员,每年却承担着几万件网络投诉件。”未来科技城工商所所长金志铭说,网上交易纠纷本身就是新生事物,法律法规很不健全,传统的工作机制、模式难以完全适应这个全新领域。尽管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但是苦于没有经验,而且数量又大,连取经的地方都没有,只有自己摸索着办。

近期网监分局的小王干劲更足了。原来上个月他被效能投诉,经分局调查发现被投诉人故意不如实反馈相关情况,导致投诉处理结果不准确,小王个人没有过错,经分局集体研究决定对其进行容错免责。

如果不分情形追究工作人员责任,难免让冲在第一线的干部流汗又流泪。容错免责机制试行以来,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 对干部实施容错免责后,其年度考核、干部考察、评先评优不作负面评价,不作扣分处理,干部干起工作有了激情,也有了底气。


严格条件程序

免责决不是纵容

“对处理新问题、新情况产生的错误、因大量重复工作发生的失误和因工作懈怠导致的错误予以区别对待,仅将客观上无法避免的少数事项列入免责清单。”余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说。

在制定容错免责清单时,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把握“容与不容,问与不问”的界限,通过三轮研究,容错条目从第一轮的86条缩减为35条,而最终需要上报区纪委的条目仅为8条。

“区纪委指导区市场监管局等4家试点单位建立容错免责机制,主要针对法律规定有漏洞有盲区、职责边界不清晰、有限职责导致客观上“无能为力”、新生事项催生的新问题等情形,建立个性化的免责清单。免责清单既非一成不变,必须灵活接‘地气’,随着工作实际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也绝不随意扩大免责范围、降低免责门槛,严格把好免责内容关,谨防出现钻制度空子的情形。”余杭区纪委负责人说。


倒逼履职尽责

为敢干的干部“兜住底”

“2016年,我们分局查处了网络刷单炒信平台案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破冰。目前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法条对炒信行为进行规制,如果法律适用不当很可能引起商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我们也会因此承担责任。”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网监分局干部张斌说,有了容错免责机制,我在办案中可以展开手脚,大胆创新。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网监分局第一批办了40个案子,被授予集体三等功。之后进一步加大对炒信的打击力度,继续查办案件约250起,罚没款400多万,并联合其它单位打击了五个炒信平台,被授予集体二等功。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自试行免责清单以来,清理积压投诉举报件3.3万件,涉网消费纠纷引发的效能举报和信访数量较同比下降75%,涉网行政复议同比减少70%,一线业务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容错免责”机制与“失责必问”并不矛盾。余杭区纪委负责人说,“建立免责清单,是为了更好问责,做到有责必究。履责是绝大多数,免责是极少数,而且是动态的,随着制度不断完善,免责清单的事项会越来越少。”  


容错免责机制在余杭区四家单位试点以来,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明显提高,责任担当意识显著增强。几家区直属单位主动同区纪委联络,要求适用容错免责机制。据悉,余杭区将根据四家单位容错免责机制试行情况,为区级层面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积累经验,待时机成熟后将增加试点,进一步推广容错免责机制。(白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