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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五个一”推进“清廉司法”建设
来源:驻市司法局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8-03-02 01:22:18

2月28日,市司法局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赵一德重要讲话精神,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声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用”五个一”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司法行政系统纵深发展。

明确一个目标。把建设“清廉司法”作为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总目标,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纵深发展。坚决防范罪犯减刑假释、劳动岗位分配,戒毒人员管理和减期办理,社区矫正人员的减刑假释、监督管理,公证办理、律师违规惩戒、监所改扩建工程建设等廉政风险点,努力使“清廉司法”成为“公正司法”“廉洁杭州”的样本。

强化一种责任。党委要出台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意见、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制度,监狱长、所长、政委、公证处主任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定期分析、廉政约谈、廉政述职等工作职责,使做好党风廉政工作成为无需提醒的自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轮岗交流、任职和公务回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制度。改进党风廉政考核办法,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全面落实政治责任。

深化一项载体。巩固深化“廉洁好家风”这个好载体,充分发挥好各级党组织的组织领导、职能部门的协调指导、家属亲友的支持配合作用。坚持密切配合、协调推进,久久为功,唱好“忠、廉、勤、和”四部曲,不断将家风建设引向深入。要进一步完善单位和家属的联系交流机制、谈话沟通机制、定期走访机制、结果运用机制,推动廉洁家风建设常态长效、常抓常新,真正使“廉洁好家风”成为“清廉司法”的“第一道防线”

常用“第一种形态”。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落细落小落实。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出台具体实施意见,硬化、量化、具体化,真正做到抓早抓小、严管厚爱、挺纪在前,防止党员干部由苗头问题转变为违纪问题、由违纪问题演变为违法犯罪。纪检干部要用真心、耐心、爱心、细心、恒心,使党员干部理解良苦用心,支持配合党风廉政工作。

打造一个品牌。通过“向科技要监督力”,深入推进全系统“清廉智慧司法”品牌建设。把党风廉政和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来全面提升党风廉政智慧化水平。充分应用“互联网+”思维,把党风廉政的具体要求与信息化建设有机融合,用信息化的手段,有效防控公证质量风险,合力打造“清廉智慧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