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体育系统最容易出问题的国资处置管理、赛事筹备组织、合作办学办训等关键环节,驻市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履职中通过“三个明确”,盯住人管住事,持续深化监督制衡和刚性约束。
明确事事请示。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双报告”制度,要求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在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情况时,除经本单位规定决策程序外,还必须向局党委请示、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重大事项还须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此举有利于强化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今年以来,已监督“三重一大”事项37件,提出意见建议11条。
明确处处留痕。深入推行“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办法”,要求“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等将各自负责的研究部署、谈话提醒、监督检查、建章立制等情况逐条记录,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对记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此举不仅增强了主体责任落实的自觉性,倒逼有关人员认真履职、谨慎用权,更确保关键环节处处留痕、有效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和长期性。今年确定不同层级责任人23名,涉及国资处置、赛事组织等关键环节的有效记录50余条。
明确人人负责。针对赛事发起、活动立项、合作洽谈、合同拟定、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风险点,要求赛事、项目各操作单位严格执行责任细化、落实到人的制度,每个操作环节的流转必须有单据可查,经手人员层层审核签名,全程资料存档备查。同时,注重发挥各单位纪检员作用,强化单位内部的自我监督和教育管理,形成人人负责、事事规范的良好工作环境,努力把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