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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投集团:“311”工作法“两个责任” 助推划转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18-06-08 15:16:57

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市交投集团自2015年6月以来,顺利接收了市有关部委办局所属的划转企业8家。为划转企业顺利有序并轨集团公司内循体制,集团公司党委通过“311”工作法,即“三项举措+开展审计+巡检督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确保划转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采取三项举措,“两个责任”同步落实

建立完善组织机构。根据划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了党组织、纪检组织,对集团公司直属的划转企业,集团公司委派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干部,增强基层企业力量,并建立纪检职能部门,加强党建、纪检工作力量,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对划转到集团系统各单位所属管理的企业,要求各相关单位完善党组织、纪检工作力量,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同步介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要求集团公司本部职能部门与划转企业对口部门按职能分工及时对接,强化企业国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方法、管理内控举措。如联合房产公司、城市土地公司划转以来,建立完善了54项制度,其他企业也正在建立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主动服务促规范管理。根据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要求,及时上门调研,针对问题现场分析,逐个梳理,着重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相关制度体系的梳理与完善。

摸清家底,开展审计强化内控

为加强划转企业的内控管理,市交投集团党委结合对划转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强化规范管理。对审计发现的重大、突出问题,书面函请原主管单位予以明确。委托审计单位对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决策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出具整改咨询意见,限期整改。要求审计整改责任单位严格依照国有企业监管要求,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对拒绝、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从严问责。

强化监督,加强内部巡检督查

严格内控管理,强化内部巡检督查机制。2014年起,持续开展内部巡检督查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巡检、巡检“回头看”以及招投标、合同管理、房屋租赁等专项巡检,形成了一套具有集团公司特色的内部巡查监督机制。集团公司党委将划转企业及时纳入集团内部巡检范围,对巡检督查中发现的工作薄弱环节和内部运行不规范的情况,形成书面巡检报告,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在划转企业中通过审计、巡检等发现的问题,90%已整改完毕;制订出台管理制度80项:其中技术前期类5项,工程类4项,财务类12项,营销类6项,党建人事类24项,办公行政类19项,物业经营类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