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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用制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5-16 17:05:00

余杭区纪委大力倡导营造“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的良好风气。制定出台了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过程问责纠错和公开澄清信访3项制度,初步形成了鼓励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建立容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者“兜住底”。为让干事创业者打消顾虑、轻装上阵,实现了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今年年初,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干事创业、敢于担当,准确把握、宽容失误,客观公正、纪律严明”3项原则要求。对党员干部在推进重大项目、全面改革创新、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履职担当过程中的8种情形,如其主观上为公为民,客观上尽职尽责,但在工作中仍然产生失误或错误,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纪检监察组织根据申请,按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会同相关部门予以核实认定,将认定结果报同级党委(党组)备案,对确定予以容错免责的干部,其所在单位各类考核、个人年度考核、提拔任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两代表一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等不受影响。今年以来,已有4起因被行政复议纠错或行政败诉而被要求追责的信访举报时,按照免责机制免于追责,5位通过容错免责机制免于问责处理的区管领导干部得到了提拔任用。

建立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者“纠偏差”。坚持“容错是关心、纠错是关爱”、“宽容不是纵容”的理念,本着有错必纠、抓早抓小、标本兼治的原则,制定出台了《过程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将过程问责的具体情形限制在执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进展缓慢,未造成不良后果、因工作作风导致出现一般性问题、确有客观原因且问题能即改等五方面。督查组发现问题后首先对需要过程问责对象进行约谈,填写《约谈记录单》,要求被约谈人说明情况、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间节点,并签字背书;约谈后仍整改不力或者未按标准和时间节点整改的,由督查组下发《拟问责通知书》,整个过程问责流程建档留痕,以备倒查追责。相关干部被约谈或者下发通知书后,能够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区纪委将不予以追责;下发通知书后仍未限期整改的,则从严从重处理。人性化处理干部作风效能问题,把严格管理与热情关心有效结合起来,更好地积聚起了敢想、敢干、敢担当的正能量。2017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实施过程问责107人,下发拟问责通知书23份,最终问责4人。

建立保护机制,让敢于担当者“无牵挂”。出台《信访举报公开澄清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为基层干部担当作为保驾护航。《办法》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力求审慎”的原则,突出“调查过程、调查内容、处理结果”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对署名举报和匿名举报采取“当面澄清、会议澄清、信访听证”的方式以及程序规定、纪律责任作出明确要求,旨在重点解决基层信访工作中出现的重复访、越级访等突出问题,切实消除因诬告、错告造成的不良影响,保护和支持勇于担当、敢于担责的党员干部。针对澄清过程,采取“个人申请、承办单位制定方案、组织审批、组织实施”四个步骤进行,实现全程留痕、备案管理。前期试行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17年共为11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不实举报。公开澄清不仅可以为‘蒙冤者’洗清白、卸包袱,还有效减少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现象的发生,真正达到为敢担当的党员干部担当,为敢负责的党员干部负责,让敢闯敢试、锐意进取的党员干部有了更多底气。

用制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正在结出累累硕果。为担当者“撑腰”、让实干者“吃香”、让有为者“有位”,2017年,余杭区GDP和财政收入高居杭州市第一,今年第一季度财政收入更是稳稳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