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监委成立后,监察对象从1万余人增加到了2.4万余人,面对监察对象、信访件倍增等问题,大数据执纪的要求越发迫切。区纪委、监委在原信息化执纪系统基础上,利用监察对象信息库、监察综合信息数据查询平台、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电子审核监察系统三个数据系统,优化组成了“余杭区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用大数据为监督执纪助力。
整合资源,监察对象一库查询。监察委成立以后,纪检监察对象范围不断扩大,监察调查手段不断丰富,与部门间的协作也越来越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然而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能中存在信息化水平不高、基础数据资源分散来源多样、部门间壁垒保护严重、调查过程中使用查询等手段不便捷易泄密等问题,影响了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的工作实效。一方面建立“大数据”监察对象档案信息库,准确掌握2.4万名监察对象基本信息,为数据比对和日常监督提供数据支撑。另一方面,通过廉政档案的定期更新,实现横向和纵向分析,从而发现苗头性、规律性和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
方便快捷,执纪审查提质增效。与多家部门对接,探索建立多部门专网接入的监察综合信息数据查询平台,并创新建立了信息查询室。截至目前,已接入市场监管局查询专线、人社局查询专网多条专线,并拟定《纪检监察查询专线使用规定》,对查询室规范使用、保密安全提出要求,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有效控制了初核信息的知情范围,防止相关调查信息的泄露。半年来查询平台已协助杭州市监委监察室查询专线20余次,区监委各室查询专线两百余次,为区监委办理五常街道原人大办副主任姚军红受贿、滥用职权案、良渚街道原城建办主任张加才受贿案、余杭农贸市场原经理费耀兴受贿、滥用职权案等6起留置案件,提供了便捷有力的数据支持。下一步,将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及时对相关硬件进行购置更新,并继续与其他部门沟通,接入水电信息、教育信息等专线,更好地为查办案件提供技术支持和设备保障。
科技助力,切实提高执行效率。依托余杭区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电子审核监察系统,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中共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受行政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后的职务、级别、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待遇、住房公积金待遇调整等执行事项纳入审核监察管理。通过该系统实时监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受处分公职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此外,系统还设置了相关处分到期前提醒恢复解除的功能,较好地促进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及时落实到位。查受处分人的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查受处分人员违纪获得的经济利益是否退赔或收缴。将问责决定执行情况纳入监督范围,有效防止了处分决定执行缩水走样。近2年来通过电子审核监察系统的实时监测分析,共发现了16名受处分人存在处分执行未到位的情况,已及时责成受处分人员单位和受处分人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