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国企下属公司的管理人员也是监察对象,违规违法了监察机关照样会查办,我给监察全覆盖点个赞!”“不仅如此,如果非党员的国企员工乱行使公权力,也要被处理,这下看谁还敢乱用权!”
近日,根据余杭区监委派出塘栖镇监察办公室的监察建议,杭州余杭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雷迪森谷仓庄园酒店的行政总厨詹某违法问题作出诫勉处理的通报,在该镇引起强烈反响。
余杭运河综保公司是一家位于塘栖镇境内的余杭区国有企业,目前该公司正处于职能调整过渡期,且由于体制原因一直都没有设立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日常管理弱化和监管缺失现象时有发生。塘栖镇纪委时有收到群众对该公司工作人员相关问题的投诉和举报,但由于干部管理权限原因,多数以提醒、移交的方式处理,导致想管的人管不到、管不牢,但在群众眼里,国有公司也好、镇政府也好,都是“政府”,里面的人都视作“政府人员”,反应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群众里就会对基层政府形象颇有微词。
2018年6月,塘栖镇纪委收到群众反映雷迪森谷仓庄园酒店行政总厨詹某相关问题的举报,2018年7月,余杭区监委派驻塘栖镇监察办公室成立。7月12日,正是得益于区监委的“尚方宝剑”,派出塘栖镇监察办公室对该公司下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詹某进行了调查。
经查,2017年詹航在担任运河综保雷迪森谷仓庄园酒店行政总厨期间,身为酒店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直接从与其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两家供货公司违规采购菜品原料共计76739元,违反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区监委派驻塘栖镇监察办公室把相关监察建议传递给了余杭运河综保公司,该公司也第一时间对其做出了诫勉处理。
“过去非党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出现问题,如果没有触犯法律,就只能由公司自己开展批评教育。监察法实施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成为了监察对象,打通了监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塘栖镇纪委书记、余杭区监委派出塘栖镇监察办公室主任沈一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