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放管服”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截至到今年8月,按照“中心之外无权力”的要求,杭州市余杭区已实现“应进尽进事项1304项;按照省市“八统一”目录,已实现“跑零次”的事项达267项;群众办事更为便捷,仅凭身份证即可办理实现“一证通办”的事项175项;推行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工业投资项目均纳入联合竣工验收范围,实现企业竣工验收“跑零次”。
这一串亮眼的成绩来之不易,凸显了余杭全区上下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余杭区纪委监委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分片协作机制,抽调区跑改办、区信息中心、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专业力量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督查组,采用暗访、座谈、询问、约谈、现场检查、档案查阅开展督查,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部门和工作人员,适时启动问责程序。
近期就有三人,因在“最多跑一次”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问责处理。
2018年3月13日至3月20日期间,区行政服务中心林水局窗口工作人员沈瑶、吴月虹通过平台内网对7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录入审批,导致7个项目未能实现外网申报,违反了杭州市下发的《关于印发2018年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在线平台 2.0 版。……大力引导项目业主网上申报,关闭线下、内网申报窗口”的相关规定。
“把应当由项目业主外网申报的步骤擅自改成通过内网申报,看起来是方便了项目业主,可实际上却忽略了业主对权益、风险的知情权,会造成以后的跑多次、来回跑。” 余杭区纪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依据《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沈瑶、吴月虹受到通报处理;同时区行政服务中心林水局窗口负责人胡继宏,对上级规定传达贯彻不深入、未有效安排部署、未真正督促落实,负有主管责任,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据悉,今年以来,因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全区共有4人受到提醒式约谈,3人受到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