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联络员就像是一根纽带,一头连着村(社)干部,一头连着上级纪检部门。有了他们,监察监督才算真正深入到了基层,脚踏实地走进了“泥土里”。
“查合同、看文件、详细研究相关政策……”自从今年8月被聘任为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良渚村监察联络员后,张国利每天的工作忙了许多。
今年8月,余杭区纪委区监委根据《杭州市村(社)监察联络员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区选聘了第一批村(社)监察联络员。张国利就是其中之一。
在新岗位上没多久,张国利就发现并纠正了一起组级“三资”的违规行为。
“良渚村某组长将组级集体资金存在了自己的账户上,这是组账私存,是不允许的。”张国利说,组比村还要小,但组级集体资金却并不一定小,甚至相关利益关联会很大。
近些年,良渚街道由于征迁比较多,许多村组的集体资金数额巨大,但相关的监管相对缺乏,容易被人钻空子。
组集体资金存放存在着巨大的廉政风险,以前为了方便,这笔资金就“放”在村组长的口袋里。不少组长法律政策意识淡薄,觉得这笔钱无非就是左口袋和右口袋,有时候应急就拿来自己用了。尽管不是存心侵占,但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
“组长觉得临时用用,其实就是挪用公款了。还有村长将组级集体资金存放到自家亲戚的关联银行,收取业务费,街道纪工委在巡察中都有发现过类似的案例。”良渚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说,“对村组而言,由于监管体系的不完善,等到问题发生了再去补救就已经晚了。”
“家门口有了监察委,我们办事也放心多了。”良渚村一位村组长说。
村(社)监察联络员由镇(街道)监察办公室选聘,一般先选聘1名,由各村(社)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今后如有需要,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可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党员、热心群众等人员中,通过本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等方式,经资格审查后再择优选聘1-2名村(社)监察联络员。“监察监督需要接地气,所以联络员本身就要扎根在基层。”余杭区纪委工作人员介绍说。
监察联络员利用近距离、经常性的监督优势,当好监督“前哨”,从源头上发现和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除了对村(社)民主决策、村(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或苗头性情况进行监察监督之外,监察联络员还需要对村(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的情况尤其是强农惠农、扶贫、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情况,镇(街道)、基层站所,特别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廉政勤政和作风建设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及时向镇(街道)监察办公室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