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监委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内容,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为全区扶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共对扶贫领域问题立案8起,问责12人,党政纪处分6人,涉案金额226万余元。
抓监督检查。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统领,以区委巡察、镇街专项巡察等为载体,组建7个镇街蹲点督查组,督查组组长由纪检干部担任,抽调34名干部专门负责督导督查,紧盯区、镇、村三级责任主体,采取调阅资料、进村入户走访、受理举报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盯紧贫困户识别、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把监督的内容及方式、重点关注的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电话等对外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有力做到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同步,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结合。
抓问责追究。对贯彻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及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一经发现,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同时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并将典型案例予以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18年以来已通报扶贫领域问题4起12人。
抓长效机制。区纪委定期对扶贫领域明察暗访、巡察监督、执纪审查及专项治理等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和根源进行深入剖析,提出工作建议,形成分析报告,呈报区委区政府。同时,将分析报告发至问题发生单位,督促其整改落实。对存在的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已向有关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16份,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认真落实脱贫帮扶政策,增强贫困群众造血功能,实现真脱贫、脱真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