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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监管负责人竟不认识被监管人?问责!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12-24 11:27:33

“坐在你对面那位卞女士你认识吗?以前有没有见过?”

“不认识,印象当中也没有碰过面。”

“你们镇某村茶家堰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是谁,你清楚么?”

“具体我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是这个村里的一个人具体在现场负责做的,他有一台挖掘机也一起开过来了。”

“卞某某是你们这个工程的中标施工单位派过来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这个项目的施工管理,你都不认识她,那你们平时对项目是怎么监管的?履约评价有没有按照要求做?”

“……这个……我们平时主要是看看工程进度完成的怎么样,其他的方面就没不太关注了。”

在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开展的小额工程联合监督过程中,面对检查组环环追问,余杭区某镇城建办负责人周某某紧张的冷汗直冒,说话声音也明显不自信起来。

随后,检查组通过核查项目签到率、社保缴纳等情况,发现卞某某所在公司在中标该项目后,违规将项目转包给他人。而周某某作为该项目的直接监管负责人,没有正确履行履约评价制度,项目进展了三个月竟没有及时发现施工单位违规转标的情况。针对这个问题,2019年9月,周某被该镇纪委实施批评教育的问责处理。

今年下半年,为切实净化我区建设市场环境,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招投标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和区交管办牵头,对2018年春节前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联合督查。督查范围为全区各类政府投资、村(社区)投资在建小额工程,项目清单由区交管办从小额交易系统中提取,并随机抽取产生拟督查项目名单。

“这次专项督查,考虑到监督项目包含土地整治、房建、市政、水利、交通等多个专项领域,为确保检查人员能从专业角度进行综合评判分析,找准问题症结,除了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外,我们从相关主管单位抽调了10余名熟悉业务知识的专业精干力量参与监督。”区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王华介绍说。

除了在力量配备上突出一个“专”字,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在问题靶向上锚准监督痛点,提前对执纪监督和区小额办前几轮业务督查中发现可能存在的违规挂靠、转包分包,项目管理,监理人员缺位,业主监管松懈等问题进行集中研判,找“准”问题。监督过程中按照技术标、业务标分成两组,严格把握标准,采用现场检查、翻看台账、约谈施工监理人员等方法,对存在的问题一一敲实。

除了开篇中提到的案例,检查组发现此次联合监督中的其他7个小额工程项目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最终,7人被实施警示约谈,6名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人员被实施问责处理;6家施工单位、6家监理单位、6名项目经理、3名监理工程师被行业主管部门作出暂停业务、扣分等行政处罚。

“通过这次联合监督,我们发现在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特别是标后监管中还存在着一些制度性的漏洞和缺失。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执纪监督“后半篇文章”,及时向区小额办提出监督意见书,督促其履行好牵头主管职能,补齐制度漏洞,从而进一步夯实小额工程规范监管的基础,使监督形成一个有效的闭环。”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