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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扎紧制度篱笆 深入整治干部违规出国(境)问题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01-13 17:40:11

“之前每年出国(境)都会审批的,本来2018年去日本是审批好的,但家人有事耽搁没有去,等到再去就没有重新审批了。因为护照没有及时归还,后来我又去了一趟日本。2018年我去了2趟日本都没有经过审批。”

“你私自保管护照7个半月之久,为什么没有按时归还?”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组工作人员问。

“我当时把这些纪律都抛到脑后了,对《拱墅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文件规定内容不详,学习不实,意识不强,违反了组织纪律。”拱墅区检察院公诉科郑某懊悔地说道。

最终,郑某因2次未经批准因私出国赴日本旅游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个案例是近期由拱墅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共同开展的干部违规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活动中查处的一个典型案例。

这种情况在别的单位也存在。拱墅区法院施某也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被发现其未经审批,在2018年先后2次出入新加坡、澳门、香港,被区法院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作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初步比对工作在主题教育期间就开始了。今年6月,区委组织部先后两次下发《关于开展基层选人用人突出问题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填报并核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等情况。期间,区纪委区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主动对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持有情况及近年来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将登记备案人员自行报告情况和组织了解情况开展比对,重点核查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未经审批出国(境)、擅自变更行程、逾期滞留等问题。

对照近三年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登记备案人员自行报告情况、公安部门登记备案人员持证情况和出入境信息,逐条逐人进行比对分析,将12条重点问题线索上提一级进行重点核查,由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集体会商作出处置意见。

会商后,区纪委区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出台《拱墅区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违规违纪情形处理若干意见》,明确违规违纪情形的适用范围、处理原则、处理意见和处理方式。截至目前,对2人进行党内警告处分,对10人进行诫勉处理,对68人进行提醒谈话,对64人进行批评教育。下一步,区委组织部将在原有《拱墅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制度基础上,出台补充规定,进一步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

“此次专项整治,既是主题教育活动的部署安排又是反腐败防逃工作的重要举措;既是对制度执行的督查回头看,也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具体体现。对违规违纪的干部我们将注重区分情形,根据性质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