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刚开年,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双流社区一份关于社区绿化改造的票据交到了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倪来其手里,经监委会成员核对并现场查看确认无误后,在票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如今,像双流社区这样的“村纪委书记”遍及每一个村,全区村(居)级监委会有180多个,实现了全覆盖。
如何才能把村级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变监督由“被动式”到“主动式”?西湖区通过整合监督力量、为村权明责定规、激发监督活力、落实监督责任等一系列措施,围绕“微权力”治理作了深入探索和尝试。
“2019年12月,转塘街道双流村监督委员会召开第12次民主理财会议,审核票据95张,审核资金20万元,纠正或否决不合理资金 5200元。”
翻开各村监督委员会履职纪实手册,类似这样的村级事务监督、决策的过程和结果都可以看到详细记录。监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遏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全区各村监督委员会过去一年多来,进行这样的“贴身”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的案例不胜枚举。
在西湖区,村监督委员会成员不仅是基层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监督员”、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侦查员”,还是纪律“宣传员”,民情“信息员”,矛盾“调解员”,群众“服务员”。
为全面落实监督村级事务、强化村监督委员会发挥监督作用,激励村监督委会主任积极履职,西湖区通过出台文件、加强培训、落实经费等措施,为村级监督委员会提供了有力的履职保障。同时,要求村监督委员会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群众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
“完善村级权力监督机制,消除监督‘盲点’,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与权力监督不健全之间的日益突出的矛盾,这是西湖区积极探索村级纪检监督工作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初衷。”西湖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柴国庆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