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3日至4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投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投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投促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以强烈的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切实落实巡察问题的整改销号。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强调和细化班子成员责任分工,讨论研究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完成时间、责任人员、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强化过程管理,主动向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动态情况,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指导监督,确保整改任务清、措施实、效果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台账”闭环管理,逐条逐项推动整改见效。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中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问题持续整改。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落实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成效还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贯彻新发展理念抓稳进提质,健全区招商引资相关机制保障招大引强。先后招引落地世界500强德科集团职业技能创新中心中国区总部、韩国大邱生命健康产业集群等重大产业项目。
2、关于“抓落实的‘钉钉子’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加大与各部门、平台的紧密联动和合力保障,全面落实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进一步做好招商的政策整合和资源统筹,引进华东合成生物学产业技术研究院、OLED显示屏修复等项目。
3、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切实抓好招商干部法治教育和培训,年内完成公职律师配备。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22年度支部学习计划。已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党员集中学习8次。
2、关于“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达标”问题的整改。确保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3、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高度重视。把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巡听旁听制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巡听旁听制度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建立学习档案,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
(三)关于“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议事规则制定未到位”问题的整改。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于2022年7月重新修订、印发《党组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研究事项范围。
2、关于“议事程序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对干部违规违纪处理事项、采购大额支出未经党委会研究的事项进行梳理,完备相关情况说明。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做到决策事项具体、会议程序明确,会议记录完整。
3、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会议纪要底稿未妥善保管”问题的整改。明确安排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人员要严肃认真,详细记录、规范整理,必要时编发会议纪要。党组书记对会议记录人、底稿保管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关于“个别事项未上党委会议研究”、“个别事项存在先实施后上会研究的情况”问题的整改。全面厘清未上会、不规范上会事项,全面梳理大额资金使用相关情况,与党组会议记录逐一对应,梳理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认真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共召开党组会13次,对提交上会研究的36个事项,严格按照会议规则、讨论范围、议事程序等执行,重要事项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及时记录在案。
(五)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廉情卡填报,对常见的填报错误,对填写情况再次进行排查整改。分管领导对未规范填写廉情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风险防控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进一步规范商务接待和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商务接待执行标准。合同管理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要求,对重要合同的签署、备案具体操作流程进行规范。制定商务接待和规范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发挥内控制度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上的作用。
(六)关于“开展党性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调研文章、党课材料存在照搬照抄现象”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觉悟,提高对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切实转变文风,提质作风,提高主题教育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党组书记孔奇对负责把关的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宗旨意识和服务能力还需强化”问题的整改。
深入开展“三联三领三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组建“一对一”服务机制,推进完美世界、华登基金、鸿钧微电子等项目进度。进一步提高对企服务的精准度和专业性,建立健全驻点招商制度与招商人员培训制度,举行全区招商干部培训,加强招商干部能力建设。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七)关于“项目管理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
1、关于“项目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制定《小额零星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专人管理、做好合同资料的整理、归档,提升工作人员工作细致度。进一步规范项目采购流程,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学习。
2、关于“项目采购流程走过场”问题的整改。对于合同签订日期早于采购公示时间及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且中标公示时间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情况在巡察期间进行书面情况说明。党组书记对具体经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关于“部分项目采购无询价记录”问题的整改。对制作读地手册、宣传片未进行比较询价进行了书面情况说明。党组书记对原拱墅投促局部分项目采购无询价记录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关于“服务商比选程序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小额零星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出台,规范了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的行为。党组书记对“委托开发‘云招商’在线出现“边开发边走程序”情况,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5、关于“合同签订审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对缺少要素的合同按相关规定审核通过后进行补充。对相关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八)关于“接待标准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超人数陪餐”问题的整改。制定《商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接待原则、接待对象、接待标准、接待程序、接待陪同及职工工作餐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力度,从严餐费接待报销审核。对超标准违规接待的一律不签报。已退回超额陪同接待费用659元。
2、关于“接待清单填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商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审核单据和报销。对未注明陪同人员及人数的情况由相关人员做出书面说明情况。
(九)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提高宣传品的使用效率建立健全仓库物品登记制度,安排专人管理物品进出,严格做好进出库登记。完成对现有物品进行盘点登记与核对清理。
(十)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加强学习和专题教育。对培训费未尽代扣代缴义务进行梳理,组织专题税法学习,深刻领会个税缴纳程序和手续。向授课老师发送税收征缴提醒单,严格规范劳务费发放报销。
(十一)关于“对下属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在巡察期间已对原下城投促局下属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管理粗放的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开展协会整治工作,于7月7日向拱墅区民政局提出注销登记行政许可申请并准予许可。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十二)关于“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项目、开展形式、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党建工作可考可评。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认真学习《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杜绝机关党总支换届程序执行不严等问题。党组书记对机关党总支书记做了提醒谈话,避免后续换届工作存在瑕疵等其他问题。
(十三)关于“机关党组织建设有待强化”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详细制定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做实做细党建各项工作,规范记录,召开党务工作会议要求明确会议主题和内容,要有专人记录,记录本字迹要工整,内容要翔实、完整、规范、时间统一,避免会议记录走过场、流于形式。
2、关于“离退休支部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加强离退休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检视问题、剖析原因,对违纪行为予以通报警示,以案为鉴。提升离退休支部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对退休支部管理不到位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已及时为退休干部办理延长保留党籍。
(十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关于“科级干部选拔程序不到位”、“落实选人用人回避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回避等要求,就未进行试用期转正考察民主测评和谈话程序的情况,根据科级干部选拔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组织部要求加强管理,规范执行干部试用期制度。人事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2、关于“梯队建设空间小”问题的整改。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适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和科室整合。通过百日攻坚实战、双招双引驻点招商、运河新锐培养锻炼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的精气神和工作能力。
(十五)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证件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组织学习《拱墅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拱墅区编外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拱墅区投资促进局关于进一步严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纪律的通知(拱投促〔2021〕5号)文件。
2、关于“部分人员出国(境)证照应交未交”问题的整改。对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规定要求收缴证件,对未向组织如实报告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违规持有个人因私出国出境证照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出国境审批单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强化资料保存意识,加强对外出审批单管理。对记录存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十六)关于“干部人事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公务员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新制定《拱墅区投资促进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方案。根据组织部要求,补齐职级晋升纪实材料,根据电子文档整理完备谈话记录、征求纪委意见表、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等材料。
2、关于“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制定《各类假期及相应工资待遇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因公因私外出报备制度、请销假制度。做好材料归档工作,杜绝外出请假审批单归档流程不严谨,存档有疏漏的现象。
四、在“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十七)关于“上轮巡察发现的原下城投促局“历史遗留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结余情况,形成往来款资金账户清理建议报党组会讨论研究并将遗留款项上缴财政。
通过发挥巡察立标定向、示范引领的作用,区投资促进局进一步严肃了政治纪律和工作规程,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工作落实。下步,区投资促进局将自觉把巡察结果和全局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为赋能产业发展、助力提质增效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8259528;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台州路1号区投促局(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15;电子邮箱:94459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