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3日至4月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区总工会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把整改要求
巡察反馈会议后,区总工会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区总工会机关和全区工会系统上下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真反思、真认账,真负责、真整改,切实抓好政治巡察的“后半篇文章”。整改过程中,党组以上率下,班子成员自觉认领、对号入座,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高质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姜文祥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党组会议3次、班子专题会议3次,专题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以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由4名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落实8个责任条线,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在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后,要求各责任领导和责任条线,及时回顾总结整改工作成效,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及时对上做好汇报沟通工作,确保准确把握巡察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建立整改任务销号制,每完成一项整改任务,进行对账销号。
巡察共反馈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持续整改4个。完善制度20项,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6人。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6月27日、7月19日,党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和《干在实处、勇立潮头—习近平浙江足迹》。7月25日,区总工会党组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就该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落实好党组“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利用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4次,主席办公会、党员固定主题党日开展专题学习4次,通过持续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针对“对基层工会的工作指导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以“三联三领三服务”活动为抓手,实施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制,开展首周调研、新业态专题调研,组织机关干部分赴基层,先后开展职工队伍、基层改革、阵地建设、工会工作者管理等工作调研10次,走访企业和基层工会23家,面对面开展工作指导。在深入调研新就业群体需求的基础上开发的“蓝领E家”场景,入选全省工会系统首批特色应用场景,并作为杭州市唯一代表,在全省工会数字化改革推进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梳理规范基层工会工作流程,先后出台《全区工会组织换届选举操作流程》《拱墅区总工会新领域新群体建会入会工作规划》《拱墅区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细则》《拱墅区总工会干事对账评星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不断健全工会内部运行体系,确保与基层工会目标同向、责任共担、难题共解。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区划调整以来,党组坚决落实省市区委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意识形态责任制,2021年向区委提交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今年以来已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1次。
(2)针对“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7月10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7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分析研判全区工会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研究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并对区总工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
(3)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建设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党组修订了《拱墅区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细则》,进一步对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学习时间、资料归集等方面进行了完善。改进学习方法,6月27日,以中心组成员逐一主题发言形式,开展省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专题学习讨论。落实记录抽查机制,确定分管领导每季度对会议记录进行抽查,确保记录完备、要素齐全。
3.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主要负责人未执行末位表态”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党组会、主席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会议如实记录各成员表态顺序及意见,全过程可倒查、可追溯。
(2)针对“党组会、主席办公会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对巡察指出的要素和议题附件不全问题,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2020年7月3日原下城党组会、2022年2月28日主席办公会相关议题附件已从报销凭证中理出补全。8月3日,组织召开规范公文及规范记录专题培训,邀请区委办相关同志对各条线记录员开展专题培训。落实专人规范纪实党组会、主席办公会,确保会议各个要素、各项议程、各类决议等全程留痕,附件齐全,并做好留档。
4.关于“工会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企业建会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6月27日,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领导作自我批评。组织全区工会系统全面排摸企业建会底数,明确年度建会企业目标数922家,其中,明确新业态新就业企业建会数23家。5月24日,召开全区组建工作推进会,下发《2022年度企业建会任务书》和《建会清单》,压紧压实各级工会组建工作责任,对企业建会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新业态领域、“企业培育库”及区重点企业、规上企业的建会力度。截止7月31日,全区企业新建数647家,19个街道(园区)新业态联合工会全部建成。今年新建会企业数同比增长78.7%。
(2)针对“困难职工帮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区总工会先后开展6轮宣传、发动,逐个核查排摸,核查出在职困难职工低边人员工会会员23人,对核查出的人员实施一人一档,做到职工个人情况、家庭情况、致困原因“一表清”,同时通过点对点宣传,推动了7人申请建档。其他16人中,2人已办理低保、2人暂无意愿申请、2人已退休、1人已离职、9人不符合建档困难职工条件。党组进一步加大精准救助的普惠面,制定出台《杭州市拱墅区工会困难职工家庭帮扶救助实施办法》,对未达到建档标准但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一定困难的职工发放临时救助金。截止8月10日,区级困难职工临时救助14人,发放救助金2.8万元。
5.关于“工会阵地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品牌效应不强”问题的整改。7月10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加大标杆式活动阵地创建力度,提升工会阵地的知名度和吸附力,成功创建全国职工书屋4家,运河商务区“爱心驿站”被中华全国总工会确定为全国首批“最美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以数智赋能阵地统筹服务,在“蓝领E家”E地图功能上线辖区内全部的职工之家、爱心驿家、职工书屋等文化阵地225个,职工可一键查询、一键预约、一键导航15分钟生活圈内阵地,加强阵地统筹使用。出台《2022年拱墅区职工文化活动中心重点活动安排》,修订《职工文化活动中心阵地使用规范》,统筹管理和规范阵地使用。
(2)针对“规划布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已向区政府专题报告,并提出收回原拱墅区工人文化宫、以自有资金在城北区域择址购买相应房产增设职工活动中心的方案,待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明确后实施,彻底解决原拱墅区工人文化宫使用权遗留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区规模性职工活动场所南中北平衡。
(3)针对“服务效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7月10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修订出台《职工文化活动中心阵地使用规范》,建立长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规范各个活动场馆的预约、登记、使用流程。制定《2022年拱墅区职工文化活动中心重点活动安排》,安排全年3个大项10个特色文化体育活动,利用区总工会官方微信、群体集市发布全年活动预告,开放培训课程、活动场馆预约通道,加强职工活动中心阵地的使用率和覆盖面。截止8月20日,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已举办主题培训、各类职工文体活动81场次。
6.关于“工匠评选、技能竞赛与我区重点发展产业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党组认真学习区委有关“三城五区”建设的要求,围绕打造“动能转换活力区”目标,制定出台《关于开展2022年“拱墅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启动新一轮工匠认定,明确向我区当前重点发展的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商贸金融、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的产业工人倾斜。截止8月9日,全区工会系统组织申报区工匠、新锐工匠候选人84人,其中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商贸金融等重点领域35人,占比为41.67%。围绕新业态、现代商贸服务业等重点产业,规划全区各级年度技能竞赛107场。注重新兴产业引领作用,6月29日,成功主办杭州市职工电子竞技大赛,全市共21支代表队参加比赛,赛事被钱江晚报、浙江工人日报、杭州工运相继报道。
7.关于“下属行业协会撤并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下属协会未及时清理注销”问题的整改。对原下城区劳模协会和原拱墅区劳模协会进行整合,2021年11月19日,召开拱墅区劳模工匠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新的劳模工匠协会。原下城区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下城区职工技术协会开展清理注销,结清所有税务事项,完成资产盘点清理、资产审计、银行账户注销等前期注销准备,7月8日登报注销公告。
(2)针对“临聘人员聘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6月14日,主席办公会专题研究窗口临聘人员问题,决定对该临聘人员合同期(2022年12月31日)满后,不再续聘。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针对巡察指出的该问题,巡察期间立巡立改,全面摸排和清理工会系统评比表彰和奖励,未发现有其他未经批准的评比奖励项目。党组将严格执行省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未经上级工会批准和区人社部门备案,一律不得开展系统内评选表彰及奖励事项。同时修订出台《拱墅区总工会财务报销审批办法》,进一步严格规范现金支出。
9.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工会经费竞争性存放不合规”问题的整改。7月5日,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同志开展提醒谈话,7月11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7月1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省市区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研究开展新一轮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8月8日,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在政府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针对“工会经费执行率偏低”问题的整改。修订出台《拱墅区工会资金预算管理办法》,严格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进一步把好预算编制、执行、评价关,提高工会经费预算执行率。全面开展拱墅区基层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自查验收工作,29家基层工会完成自查,强化对基层工会财务的监督和指导。
(3)针对“重点支出少、占比低”问题的整改。修订出台《拱墅区工会资金预算管理办法》,明确加大工会经费对重点项目支出比重、对大额专项经费使用开展绩效评价等具体举措1条,促进工作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已执行2711.81万元,占全年预算支出45.15%。另外近期将支付已完成项目包括职工体检、回拨经费、一线职工疗休养等合计501.8万元,综合后已执行全年预算支出54.69%。
(4)针对“活动经费先支后报”问题的整改。修订出台《拱墅区工会资金预算管理办法》、《拱墅区总工会财务报销审批办法》,对财务报销流程、附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严把审核关。
10.关于“财务报销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针对巡察指出的相关附件不全等问题,党组开展核查:授课费、运动会服装附件已装订入财务凭证;修订出台《拱墅区工会资金预算管理办法》《拱墅区总工会财务报销审批办法》,对财务报销流程、附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严把审核关。强化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专题学习,8月5日,组织开展“条线开讲”,财务人员进行专题讲座辅导,班子成员和每个条线经办人员都更清晰地知晓财务规定,更加规范地开支各项经费。
11.关于“内部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针对“法人证书换发不及时”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后一个月内必须办好法人证”的要求,出台《全区工会组织换届选举操作流程》,发放督促提醒函,指导做好基层工会依法办理工会法人证。目前全区基层工会中,已完成换届选举的20家工会,均已换发新法人资格证书。朝晖街道和文晖街道因人事调整还未完全到位,街道工会未进行换届选举,故尚未换发工会法人证。
(2)针对“固定资产清查核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7月10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7月17日,全面梳理完成房产相应资料,并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将该处房产登记至工会固定资产台账。
12.关于“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工会疗休养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修订出台《拱墅区工会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工会疗休养事宜需公开招标投标。2021年、2022年均以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疗休养承接单位。进一步加强疗休养全过程管理,汇编《拱墅区总工会职工疗休养相关制度汇编》,出台《杭州市拱墅区总工会职工疗休养承办单位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办法》,强化对职工疗休养全过程监督管理。
(2)针对“采购方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8月5日,召开专题培训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培训,从严落实招投标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区总工会内控管理制度,2020、2021年职工文化活动图书供货商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3.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压紧压实领导班子和各成员主体责任,7月25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制定出台《2022年度区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出台《拱墅区总工会干事对账评星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全面排查、梳理机关岗位廉政风险点,形成《单位本级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和《单位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两张清单,抓早抓小,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
14.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7月26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批评。8月3日,组织召开规范记录专题培训,支部组织委员参加专题培训,确保支部会议各个要素、各项议程、各类决议等全程留痕。进一步完善台账记录工作,对区划优化调整以来固定主题党日活动台账、支委会台账进行检查,确保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支部台帐收集整理规范。
(2)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机关支部组织党员发展工作专题学习,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并在今年工作中严格按照党员发展五个阶段开展工作。8月3日,组织召开规范记录专题培训,邀请区委办相关同志对各条线记录员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支部会议各个要素、各项议程、各类决议等全程留痕,附件齐全,并做好留档。
15.关于“公务员职级晋升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7月26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严肃批评。组织人事干部参加区委编办组织相关培训学习,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确保在后续选人用人、干部提拔方面严格执行相关晋升考察等相关程序,严肃执行公示等相关流程,确保职级晋升工作的规范、有序。
16.关于“工会工作者队伍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工会工作者签订合同的单位不一致”问题的整改。两区合并后区总工会出台了《拱墅区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细则(试行)》(拱总工〔2021〕29号),统一了工会工作者的招录、签约、管理和薪酬待遇,明确签约形式为统一与区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为做好签约形式变更后的社会保障衔接,在咨询法律顾问后,党组确定工会工作者原合同到期一个改签一个,确保社保等保障利益不受损。目前57名共工会工作者中,33人已和区总工会签订合同,其他24人在原合同到期后再与区总工会签约。
(2)针对“工会工作者管理细则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加强《拱墅区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细则(试行)》(拱总工〔2021〕29号)落实情况的检查,出台《拱墅区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日常管理实施意见》,明晰区、街道两级工会各自管理职责和薪酬经费来源,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在全省率先开展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首次岗位竞聘(遴选)工作,在全区范围内通盘公开竞聘和遴选主办和辅办19名,自8月份起按《拱墅区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细则(试行)》进行薪资标准发放。
(3)针对“机关占用工会工作者较多”问题的整改。在上级工会和区委编办的指导下,统筹安排全区基层工会、行业工会、新业态联合会工会工作者岗位,开展工作者工作意向调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机关条线挂职人员。8月10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确定机关条线挂职人员7人,明确挂职时间为2年,精简4人,精简率为36.4%,比两区合并时14人精简7人,精简率为50%。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总工会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抓好抓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工会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加强基层党建,树立鲜明用人导向。
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提升机关支部规范化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推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议事规则,合理安排会议议题,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教育培养,注重全方位考察识别干部,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
(三)坚定公仆意识,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意见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注重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基层的调研指导,不断提升参谋决策能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干部作风根本转变。
(四)压实工作责任,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巡察整改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局党组清醒认识到整改必须持续落实、久久为功,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动持续整改落地见效。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到位、改彻底。对已完成的12个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4个问题,紧盯不放,继续按计划时序推进,确保问题整改得到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干部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明确责任人,定期督查评估,确保整改持续有力、不留死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6859459;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7547996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