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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西湖规范小微权力 创新留用地合作开发模式
来源:西湖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09 16:34:05

“法庭宣判,被告人胡祖庆犯受贿罪、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2018年5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年过七旬的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社区原党支部书记胡祖庆被判入狱。

从连任30余年的老支书到阶下囚,胡祖庆最主要的贪污受贿行为,都源于在象山社区村社留用地开发过程中以权谋私,与开发商勾连不清。

村级留用地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国家为保证撤村建居顺利进行而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将其中10%留给村集体,用以开发二三产业,保障村民利益与集体经济的发展。

“受益于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西湖区的村级自留地的开发价值都有了普遍提升,但在过去几年的巡察中我们发现,在村社自主开发自留地的模式下,出现很多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导向的小型投资型公司,容易出现与村社签订‘阴阳合同’、违规拆借建设资金等乱象,导致村社干部权力寻租空间过大、‘微腐败’问题易发多发”,西湖区纪委区监委负责人介绍。同时,由于各村社房地产开发管理经验不足,出现过很多项目建设品质低、烂尾情况频发等问题。

为此,自2017年开始,西湖区开始试点村级留用地合作开发新模式,由区属国企西湖投资集团总牵头,对留用地项目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通过公开招标,面向市场引进绿城、滨江、万科等7家知名房开企业,按照“同股同权、共担风险”的原则,由国企、村社、房地产开发公司三方共同合作开发。

“介入自留地开发工作后,我们3年来已完成规划布点5738亩,完成土地摘牌19宗,合计面积616亩,已竣工和正在施工面积约3000亩,落地率为29.9%”,西湖投资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道。有了统一规划,各村社自留地开发进程逐渐打开局面,开发项目涵盖大型商业综合体、地铁上盖商务写字楼、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影视中心酒店、公寓等多种业态。“统一开发后,西湖区村社自持物业比例不少于51%,还主动让利百姓,将项目中位置好、收益高的优质物业让村社先行挑选,保证将留用地项目打造成为村民和集体经济的‘聚宝盆’。”

为进一步规范合作开发中村社小微权力运行,西湖区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制定《村级留用地开发建设业务项目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国企和村社分别向项目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并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依法行使股东、董事长职权,参与股东会、董事会议案表决及决策审议,同时建立健全项目公司各项管理、财务、合同、资金监管等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留用地资金的监管和审计。

同时,留用地开发也被纳入全区“三小”监督的大格局中,西湖区纪委区监委健全小微权力清单,形成《“三小”建设工具书》下发至镇街、村社,围绕“三资”管理、村务决策、村务公开等重点内容细化30项监督内容。西湖投资集团纪委定期开展留用地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组织开展“工地开放日”等活动,以公开透明的姿态主动接受村民监督。

“留用地合作开发新模式运用以来,不仅有效规范了村社小微权力,也让村干部从外行项目事务中解放出来,集中力量干社会事务,集体经济稳步增收,走上了清朗的振兴乡村之路”,西湖区纪委区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