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德市乾潭镇监察办公室发出一起通报:“姚村村干部张某某在负责管理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过程中,要求施工方为其自家鱼塘修建7.95米马头墙式围墙,并将该围墙修建变更至村庄整治项目中,张某某违反村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现予以立案调查。”
如何规范农村小微权力、小额资金、小型工程等领域问题,建德市纪委市监委一直在破题。
“今年以来有了这个‘铁十条’,我们在对村级项目及村级财务管理监督过程中有了更加明晰的参考,村干部哪些事情能做,哪些违反了相关规定,我们只要一对照就一目了然。”姚村村监察联络员黄建振说道。
原来,今年年初,乾潭镇纪委监察办联合镇农业农村办、规划建设办、重点项目办、三资中心等部门,围绕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事项制定了乾潭镇村干部从严管理“八条铁律”、村级财务管理“十条红线”、村级项目管理“十条规定”,这些红线规定又被称之为“铁十条”“铁八律”。
今年4月,黄建振在监督检查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时发现,村干部张某栽将自家围墙修建变更至村集体项目中,导致本该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就包装为村集体支付。黄建振说:“根据乾潭镇村级财务管理‘十条红线’,张某某的行为触碰了第二条红线,即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产……”。
针对这一问题线索,乾潭镇纪委监察办对张某某非法侵占村集体资金的行为进行立案审查,且侵占资金已退缴至村集体账户,挽回村集体经济损失6211元。
“铁十条”“铁八律”的出台,为村级财务、工程项目管理既提供了有力的条文依据,同时也实现了“人”“财”“物”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紧盯“人”,紧盯村两委人员,确保上级的部署工作落实到位,经常提醒村两委及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扎紧村干部权利运行的“铁牢笼”。看紧“财”,村级监察联络员全程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变“单一理财”为“全面过问”,由过去的单纯财务监督向全面村务监管延伸。聚焦“物”,村级项目从规划设计到招投标、变更、质量把关,直至工程验收、审价都由村级监察联络员进行严密审查。
此外,针对农村小微权力面临的廉政风险,各乡镇(街道)在建德市纪委市监委的督促推动下,同向发力、一镇一品、频出实招。如莲花镇戴家村推进村级临时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探索执行公司制,将全村保洁绿化、工程零星用工、家政服务等业务派给低收入农户,一年来节省村集体资金40余万元。如杨村桥镇的数字监察办公室和清廉乡村“智慧管家”监督平台,在保障监督与决策科学性的同时,也为村民提供了足不出户就能参与村中大小事的新途径。
“制度立村、强化监督,推动农村治理模式在新形势下转变,是我们建设“清廉乡村”的初衷和目标。”建德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